宗族调解引入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2015-02-06曾明泉,薛婷
法制博览 2015年18期
宗族调解引入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曾明泉薛婷
重庆大学,重庆400045

摘要:在我国乡村地区,发展快速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适用范围并不广阔,而宗族调解适用性强、面对范围广阔却因无专业组织而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将二者结合起来,以宗族调解的广泛适用范围加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专业性、组织性,不失为乡村地区解决纠纷的良好的选择。
关键词:宗族调解;多元纠纷;司法资源
基金项目:*本文为第八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将宗族调解有效引入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项目编号:201410611015)成果。
中图分类号:D926.2
作者简介:曾明泉(1993-),男,汉族,福建漳州人,重庆大学。

宗族调解作为传统社会民间调解最为普遍的方式,在解决基层民事纠纷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对司法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一、宗族调解的实践及其启示
(一)厦门市同安区“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
21世纪起,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地方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赡养、抚养关系等案件显著增加,且审理难度大,牵扯的社会关系比较广。基于同安地区“熟人社会”保存得较为完好(突出表现即为宗族势力影响广大),2005年,当地的人民法院在充分计划的前提下,以五显镇的15个行政村为试点,实施“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2009年,“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广泛推行到同安区的八个镇、街道。目前为止,已在125个村落和社区施行①。
“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诉讼案件显著减少,为“无讼社区”的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提供了巨大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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