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者无德,何以德治
——谈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政德建设
2015-02-06傅永聚
党员干部之友 2015年9期
□ 傅永聚
治者无德,何以德治
——谈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政德建设
□ 傅永聚
政德,即为政之德,执政之德。习近平总书记说:“所谓官德,也就是从政道德,是为官当政者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作风等方面的素养。”可以说,政德的核心就是官德,从政德行是对为官当政者的一种特殊职业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条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有些领导干部对此感到疑惑不解:既然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提以德治国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何体现以德治国呢?官德建设在其中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要正确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对政德建设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一、全面理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深刻含义,提高对德治在依法治国进程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实现目标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治理国家与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法治是治国方略,但德治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却是绝不容忽视的,因为德治主要是治思想,强调人格的净化力,在空间上永远大于法律,具有宽广的预防功能。
德法合治是时代的需要。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来看,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产生晚于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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