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大病保险运行状况与展望
2015-01-30杨小芳张家友
中国医疗保险 2015年8期
关键词:基金
杨小芳 张家友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 213000)
常州市大病保险运行状况与展望
杨小芳 张家友
(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 213000)
常州市开展职工、居民大病保险两年多来,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大病保险实际管理职能还在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对基金的使用效率和面临的风险需予以高度重视。建议:探索大病保险多元化筹资机制,提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管理的积极性,细化优化基金监管措施。
大病保险;商业经办;完善措施
1 常州大病保险基本情况
1.1 承办机构
按照江苏省统一的大病保险招标管理办法,常州市政府通过招标确定平安保险公司为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承办方式为市医保中心与平安保险公司联合办公。
1.2 筹资标准
大病保险资金分别以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平均参保人数作为基数进行筹集,统一使用。其中,职工大病保险资金分别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结余部分划拨,列入当年基金支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中划拨,列入当年基金支出。筹资标准均暂定为每人每年30元。
1.3 补偿标准
大病保险目前主要保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项目和补偿项目。基本项目是指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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