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敲诈背后的灰色生存心态
2015-01-30□文│曹林
中国出版 2015年5期
关键词:监督
□文│曹 林
新闻敲诈背后的灰色生存心态
□文│曹 林
分析几起新闻敲诈的典型案件,暴露的不仅仅是某些媒体的道德缺失和记者的职业迷失,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多重的灰色生存心态和状态。其一是少数媒体人的灰色生存心态,在“社会公器”和“商业机器”间的精神分裂;其二是监督缺失的灰色区域,“同行不互相批评”的潜规则使某些媒体人成为监督盲区,对新闻管制的反弹力使中国媒体人骨子里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受害情结和烈士般的悲壮感,这种悲壮感更容易掩饰媒体本身的问题;其三是被敲诈者的灰色心态,政府和企业怕记者怕媒体怕惹事,见不得阳光的灰色心态纵容着敲诈行为。
灰色生存 商业机器 不批评同行
编者按
2015年2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4起新闻报刊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查办情况。其中,《中国产经新闻》在江西组织有偿新闻,给予报社警告、罚款和退回违法收入的处罚,同时撤销江西记者站;涉案记者余樟树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华社编辑张小俊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给予的钱款共计50935元。张小俊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这是自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记协等9部门于2014年3月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五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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