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贪官是怎样炼成的
2015-01-29
检察风云 2015年1期

2014年末,又一名“亿元贪官”有了审判结果。12月10日,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因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死刑。他涉案金额近4亿元,被称为“广东第一贪”。201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均被曝涉贪过亿。我们不禁要问,除了涉案金额巨大,被查处的亿元贪官们还有哪些共性呢?
最高涉案4.8亿美元
据不完全统计,在已经公开的司法判决中,有49名国家工作人员贪腐过亿元,其中排在前10名的贪官,贪腐涉案数额至少有2亿元,其中以3亿元“段位”居多。若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案过亿最终被法院认定属实,魏鹏远的两亿涉案金额与马超群的1.2亿涉案金额,只能勉强排第11位和17位。
十八大之前,已经有数名“亿元贪官”被查处。仅在2011年,就有五名涉案金额上亿元的官员受审。
其中包括:杭州、苏州两名前副市长许迈永、姜人杰,山东省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森,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部预算处原处长刘林祥和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陆锦昌。
在可查信息中,近10年来的“亿元贪官”中,数额最大的当属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巨额公款4.82亿美元(当年约合人民币40亿元),后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司局级、处级干部多
除了张新华,2014年被曝涉贪亿元的魏鹏远、马超群,都是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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