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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邹碧华遭遇呼格案

2015-01-28李泓冰

杂文选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同理蜡烛光明

李泓冰

最近,在司法界有两个痛点。一是呼格吉勒图枉死长达十八年,这个十八岁的无辜少年才得以平冤;二是邹碧华的猝死,这位被称为“燃灯人”的上海法官,倒在了司法改革未竟的路上,让人扼腕痛惜。

不少对邹碧华的追念,都提到一句话,“法官当如邹碧华”。忽然心念一动:当年若是邹碧华主审呼格案,那个报案少年的人生,那桩证据链不堪一击的凶手认定,那个从重从快的速战速决,是否有可能统统改写?

邹碧华说过:“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比如,对一个杀了人的罪犯,社会该怎么理解他?在他需要时,社会有没有给他帮助、安慰?从某个角度看,他走到今天,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一个有职业操守和专业精神,一个秉持同理心、秉持“对他人有真正情感关切、对社会有真正责任心”的司法与公安人员,显然不会成为枉杀呼格吉勒图的主角。

而那位刚刚被带走调查的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当年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同理心与专业操守都不幸地付诸阙如。且看十八年前的报道:“冯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作为优秀的刑侦人员,现场的任何异物都是珍贵的资料。而临场领导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即便是眉头的一起一伏,都是无声的命令”,于是,经过四十八小时审讯,领导“交谈几句”后“一颦一笑”锁定的“凶手”,就这样被“命令”了……

同理心何在,专业操守何在?

问题来了,哪怕是在当年严打的大背景下,凭借个人的坚持,是否可以“枪口抬高一寸”,扭转局部的乾坤?

是的,没有人能拽着头发离开自己的时代。呼格吉勒图们在冯志明们手中就死之际,是法治环境还相对脆薄的严打年代。而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决定,更是呼格案重新进入公众视线和启动重审的强大时代背景。

但是,冯志明们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向时代和体制。你可以选择从重从快罔顾证据而立功受奖,也可以选择审慎断案疑罪从无而升迁无望。而法官邹碧华的同理心与责任心能够在今天、在上海放出异彩,这个时代固然是他最硬的背景。但是,他动辄背回的十几包书和堆满家中的书籍,行政工作之余他每天熬夜写就的学术著作,还有“司法的公信力,归根结底是由一位位受人尊敬的法律人积聚和建立起来的”的掷地有声,这些都在证明,个人的坚持与坚信对他的岗位、对这个社会依然是多么有力量,多么正能量。

“当你处于黑暗之中,看见一支蜡烛点亮,你会有什么感受?你会感觉到温暖、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那根蜡烛?照亮別人的同时,也照亮我们自己?”邹碧华做到了,如果这样的蜡烛多起来,中国必定光明。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方略,各路冤案的接踵平反,正是无数根蜡烛不懈燃烧自己的结果。

你脚下的土地,就是你的中国。点点滴滴的光明,必成汪洋的阳光。

【选自文新传媒】

插图   法官也上访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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