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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施工变更索赔与工程价款的调整

2015-01-28舒刚四川成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科学中国人 2015年9期
关键词:价款工程量投标

舒刚四川成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浅析施工变更索赔与工程价款的调整

舒刚
四川成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本研究以施工变更索赔为中心,对施工变更索赔产生原因加以研讨,列举了施工变更索赔证据的主要内容,分析了施工变更索赔操作的主要环节,说明了施工变更索赔报告撰写的要点,提供了施工变更索赔中工程价款调整的策略与方法。希望对顺利进行施工变更索赔、合理调整工程价款等工作有所帮助。希望在帮助施工企业获得公平合理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方法上的帮助。

建筑施工;变更索赔;工程价款;调整;内容;报告;原因

随着建筑业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作为施工企业,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建筑业早已进入微利时代,怎样在微利当中搏取效益的最大化呢?注重变更索赔工作是改善效益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商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从而对工程价款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就应在变更索赔过程中注意及加强变更、索赔工作与相关业务之间的延续性,重点重视过程控制变更与索赔的第一手原始资料的整理和搜集等相关工作。

1 施工变更索赔概述

1.1 施工变更索赔的行业认知

在建筑行业施工变更索赔是指发生在工程合同履行进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因各种因素不能够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工程合同时产生的经济与权利的损失,通过法律的程序向对方以规范的程序提出补偿的行为。

1.2 施工变更索赔产生的原因

产生施工变更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合同对方出现违约,不能或不能正确履行工程合同规定的责任或义务,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这是产生施工变更索赔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工程合同出现严重的错误,影响到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2 施工变更索赔证据的主要内容

2.1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施工合同附件、备忘录、修正案等资料,属于施工变更索赔过程主要的证据类型。会议记录、往来信函一般作为施工合同的重要补充,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可以作为施工合同证据加以呈现。

2.2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政府、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文件。国家关于物价和工资指数的文件、会计核算资料均可以作为法律法规类型的施工变更索赔证据在报表中直接体现。

2.3 其他证据

建筑进度计划、具体进度资料、项目现场文件可以作为其他证据在施工变更索赔过程中使用。工程材料的采购、运输和进程方面使用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其他证据在施工变更索赔过程中使用。此外,气象资料、验收报告、检查报告、鉴定报告、工程停水停电纪录、道路开启封闭证明也作为施工变更索赔的证据。

3 施工变更索赔操作的过程

3.1 索赔意向书的提出

当一方有施工变更索赔的意愿时,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提出施工变更索赔意向书,要以书面的形式体现施工变更索赔的愿望,并提出施工变更索赔的要求。

3.2 索赔费用的计算

在施工变更索赔费用计算中一般有三种主要方式,一种是实际发生费用法,即利用“施工变更索赔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公式进行计算,这一方法具有使用范围广的优势;另一种是总费用法,也称谓总成本法,这一方法主要用于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再进行的施工变更索赔,其计算公式是:施工变更索赔费用=重新计算工程总价—合同总价;还有一种方法是总费用修正法,这一方法主要用于索赔情况复杂、施工主体多的施工变更索赔过程中,计算公式为:施工变更索赔费用=总费用法得出的总价—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的费用。总费用修正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施工变更索赔的另一方来讲具有利益维护的作用。

4 施工变更索赔报告撰写

施工变更索赔报告包括总论、根据、计算、证据四部分,为了确保施工变更索赔的正确进行,需要根据规范的格式进行施工变更索赔的撰写。要避免在施工变更索赔中出现含混的措辞,要重视对施工变更索赔证据的引述,力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支持本方的施工变更索赔需要。编写索赔报告是一项法律、经济、技术、专业、语言性强、有技巧的复杂工作。索赔报告要根据法律、合同依据索赔事实、索赔费用和时间等详细计算,对索赔的客观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作合理说明。对索赔的事实要实事求是,计算的数据要准确无误,证据要充分,语言要婉转恰当,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最好用图形或表格等直观方法示意,一目了然。

5 施工变更索赔中工程价款调整的策略与方法

5.1 确定施工变更的主要责任

施工变更索赔的出发点是确定合同不能和不能正确履行的责任。当施工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责任而产生时,但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且合同签订时该图纸是作为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单位的,那么,即使是发包方的责任,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后果。因为,这些问题应该在工程招投标的答疑阶段提出的,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视为投标方默认该差异且认为不影响其投标报价。相反,如果图纸并未事先发放给投标单位,也就是说投标单位的报价依据没有图纸,图纸是后来发放的,那么双方应对出入的工程量做洽商变更。

5.2 要充分尊重相关规范的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处理和解决施工变更索赔与工程价款调整的主要依据,在《规范》中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明确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而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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