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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翻岭南之贬及其典范意义*

2015-01-23罗昌繁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6期

罗 昌 繁

虞翻岭南之贬及其典范意义*

罗 昌 繁

虞翻在岭南贬所著述讲学,将北方中原文化、楚越文化与岭南文化融汇沟通,有力推进了汉末岭南地区的儒学发展。从贬谪原因、贬后意识倾向与行为方式、贬谪时空因素诸方面来看,虞翻之贬都具有重要的文化史与文学史意义:一方面,它开启了屈原、贾谊两种贬谪类型以外的第三种模式——直谏枉贬;另一方面,虞翻贬后著述讲学的行为方式,使其成为持中变通的典型。后世文人常将虞翻视为长贬岭南的第一人,并借诗咏叹,遥寄哀感。而从贬谪文化史的角度看,虞翻的岭南之贬,恰与韩愈、苏轼等人的被贬经历一起,建构出内蕴丰厚的岭南贬谪文化,形成一条地域色彩极为鲜明的贬谪主线。

虞翻; 贬谪; 岭南

虞翻,字仲翔,汉末东吴会稽余姚人。虞翻主要是以其《易》学成就名世,殊不知其对中国文化的贡献不只是在《易》学,他还是中国贬谪文化史上的重要人物。在虞翻之前,贬谪文化史上的两位重要人物是屈原与贾谊,古人常以“放屈原”、“谪长沙”来指称屈、贾二人之贬*类书具有百科全书式性质,供人查阅,便于采用传播。能成为典故并且被收入类书,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它的使用频率之高与流播影响之大。如宋谢维新、虞载编撰的著名类书《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在“刑法门”之“流”类中,就以“放屈原”、“谪长沙”、“徙交州”来表述流刑。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1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51—552页。。而“徙交州”也是古人常引为迁客之叹的典故,它指代的则是虞翻的岭南之贬,由此形成屈、贾之外的另一典型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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