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治企”
2015-01-21李新民
企业文明 2015年1期
李新民
国有国法,企有企规。所谓“依法治企”,就是依照规章制度来治理企业,这是一个成熟企业、成功企业的治企之道、强企之基、兴企之本、健企之策,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长青不败的根本。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靠“熟人”关系式的管理,难以支撑现代化的运行架构,在这种情况下,重视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就是必然的选择。许多中小企业“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脱离不了人情关系羁绊,从而步入“近亲繁殖”“富不过三代”的窠臼。
那么,如何落实“依法治企”的要求呢?笔者以为至少要从以下四方面着力:
建章立制,有法可依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要推进依法治企,首先须有法可依,即抓好制度建设是前提。在此要注意规章制度的制订过程,须广泛征求民意、突出针对性,充分体现出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要求,努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绝不可做表面文章。公之于众的制度条款要切合企业实际,界面清晰、职责明确、奖惩具体,实现“靠制度管理、以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标准奖惩”,便于员工“对号入座”,有益于形成决策科学、管理高效、执行有力、运转协调的工作秩序,不可大而化之,含糊其辞,真正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没有制度,工作搞不起来;有了制度不执行,工作同样也搞不起来。“法律(制度)的效力在于言出必行”,制度只有在被执行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形成威慑,否则就是废话几句、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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