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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们的祖母、母亲、姐妹们

2015-01-21

时代报告·中国报告文学 2015年1期

1、千年悲歌

冀鲁豫边区包括冀南、豫北、鲁西南、鲁西、鲁西北、泰西和湖西的广大地区。北界漳河,南跨陇海,西靠太行,东倚泰山,方圆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平原上,生息着2000多万人口。

这个地区在抗日战争前,封建势力强大,土匪、会道门猖獗;经济、文化落后,群众生活困苦,受着地主及地方官吏的租税盘剥和残酷压迫。尤其是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在“三纲五常”和“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在男尊女卑的观念中,早婚、纳妾、蓄婢、买卖婚姻,溺婴、缠足等等陈规陋习,把她们的自由和权益剥夺殆尽。

广大妇女不仅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而且还受族权、神权、夫权的严重束缚。寡妇不准改嫁,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婚姻不能自主,公婆虐待,丈夫打骂,男女极不平等。“男的不要女,只用一张纸(休书);女的不要男,只有一个死。”妇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投井、上吊自杀的悲剧时有发生。甚至奴隶社会的所谓“初夜权”,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还在这里存在着。

曹县朱庄大地主朱凯臣拥有土地数千亩,他看中的佃户女性均为其所奸淫。

抗战时任丰县、鱼台妇女部部长的张令仪写道:抗战初,在鲁南,我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事,佃贫家的人新婚之夜,新娘要被地主享有初夜权。据她叙述,1938年她在单县任县委委员时,中共县委书记张子敬亲口对她说,因佃种了单县辛羊区张寨地主的田地,张新婚时,妻子被张寨的地主施行了初夜权。

1942年12月,湖西巨南县抗联主任戴洪慈(女)以大田集为试点,发动群众,开展反恶霸、反“黑地”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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