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法治化:西方是一面镜子
2015-01-21赵传君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36期
赵传君
摘 要:建设法治社会、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中国社会治理的战略任务。从依法治理社会的角度看,中国与西方都认同这一原则,但中国要建设的法治社会在性质和模式上却与西方有本质差别。尽管如此,西方依法治国和依法管理社会仍有很多可借鉴之处,同时也暴露出其内在矛盾和诸多弊端。
关键词:社会治理;法治化;中西差异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6-0322-02
一、中国与西方法治道路的异同分析
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制政府的战略任务、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中国将在法治化道路迈上一个新的历史台阶,中国社会的法治化水平将会大大提升。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和法治模式与西方国家有本质上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法律的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不同。众所周知,法和法治都是一个阶级范畴和历史范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维护统治阶级权力和利益的工具。法是由统治阶级制定和执行的,因此带有鲜明的阶级性。法又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阶级社会的出现才产生了法。不同的阶级社会有不同的法律,古代的“汉莫拉比法典”是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律;中世纪的法律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拿破伦法典”是维护法国及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律。由此可知,当代西方的法律和法治在本质上是维护整个资产阶级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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