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院校“非遗”专业实践教学初探
2015-01-15张文珺
艺海 2014年9期
张文珺
〔摘要〕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论述实践能力的培养在“非遗”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进而探讨艺术院校在“非遗”专业实践教学中需注重的三个方面:技艺实践、田野调查实践、社会服务实践。
〔关键词〕“非遗”实践教学技艺田野调查社会服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非遗”及其相关专业也在高校普遍开花。艺术院校结合自身特点开设“非遗”专业,培养相关人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具有积极作用。南京艺术学院人文学院自2009年招收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本科生,旨在培养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具备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相关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经过五年的教学与实践,学院及全体老师对该专业的课程建设与教学任务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特别是在实践教学方面,重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这在高校“非遗”专业教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其涵盖的内容包括:一、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公约进一步阐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内容,其“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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