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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中土地流转与开发策略的联动博弈分析

2015-01-06刘赟

湖北农业科学 2014年12期
关键词:旅游开发博弈土地流转

刘赟

摘要:新型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对农村土地利用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实现土地利用的规模化效应奠定了基础。以乡村旅游作为研究对象,应用博弈分析法分析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土地流转和旅游开发策略的联动关系,剖析利益相关者在土地流转中的不同诉求,为乡村旅游的土地开发策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建议。

关键词:乡村旅游;土地流转;旅游开发;博弈

中图分类号:F301.3;F590.7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2-2958-04

Rural Tourism in the Land Transfer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the

Linkage Game Analysis

LIU Yun

(Zunyi Normal College,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 Management College, Zunyi 563002 ,Guizhou, China)

Abstract: The introduction of a new land transfer policy had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rural land use and promoted to achieve scale effects of land-use basis. This paper set rural tourism as a research object, used the application of game analysis method to analyze the rural tourism industry development process of land transfer and linkage, analysed the demand of stakeholders in the different demands of the land transfer, and made the effective suggestion for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rural tourism; land transfer; tourism development; game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人类的一切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土地这一重要的物质载体,旅游产业也不例外。新型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有利于土地规模化效应的形成,也将对乡村旅游开发模式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土地流转使乡村能够提供更多可用土地,增加旅游用地规模,拓宽乡村旅游发展方式;另一方面,乡村旅游产业通过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程度使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在现实中,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开发依然面临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基于旅游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之间的相互影响,研究如何理顺旅游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乡村旅游为研究视角,应用博弈分析法对土地流转和乡村旅游开发策略的联动关系进行分析,剖析利益相关者在土地流转中的不同诉求,从而为中国乡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以促进中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1  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开发策略的联动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在现有土地所有权和性质的基础上,促使农民让出土地经营权,以便其他经济组织能够对土地进行更深入的开发和利用。随着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强大的经济带动能力逐渐成为乡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乡村旅游的独特竞争优势逐渐使其成为旅游产业的重要分支。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所产生的相关问题也日益受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重视。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迫切需求,土地流转新政策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效率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土地状态由分散逐步转变为集中,成片可利用土地资源为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基础,也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提供了更多选择。大规模可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够为乡村旅游开发提供资源支持,在获取发展资金上更具优势。然而,土地在实际流转过程中依然面临很多的现实问题。一方面,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导致农村土地呈现分散局面,难以对土地进行整体规划,无法形成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力的大型农业旅游产业,这直接制约了旅游投资者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乡村旅游的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对农村土地的开发必然牵涉到当地农民的合理利益,包括如何在土地征收流转过程中切实保护农民基本利益,如何在政府、投资者和农民之间分配土地级差地租等[1]。由于农民维权意识较弱,加上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制约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然而,考虑到旅游产业相比传统农业的巨大经济优势,发展乡村旅游是中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中国土地利用率的重要发展策略。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正确处理好土地流转所导致的利益纠纷,换句话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投资者以及当地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理解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可以从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入手。根据已有研究成果和国外学者对于乡村旅游研究的文献,可以将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划分为3种类型,分别为政府推动型、市场驱动型和混合成长型。在发达国家,乡村旅游的发展更多地依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包括当地政府、投资者以及当地农民三者的相互合作,政府出政策,投资者出资金,农民出土地,按照股份参与项目开发和管理。中国与发达国家最根本的差别就是农民只拥有土地的经营权,政府拥有所有权,且中国面临庞大的农村人口,政府必须考虑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问题和社会稳定,这使得土地流转和乡村旅游开发策略成为了一个联动的循环。国内学者在研究乡村旅游发展时,更多是从开发和经营主体的角度入手。从乡村旅游开发主体来看,存在公司+农户、公司+社区+农户、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股份制、农户+农户、个体农庄6种模式。无论开发模式如何变化,最有效的开发策略应当是让当地居民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中来。农民既是资源系统的实际拥有者,其生产生活场景又是资源系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农民的态度和行为将直接影响乡村旅游产业的资源系统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强调政府、农民与投资者三者利益的协调统一,使农民深度参与真正落到实处,是乡村旅游产业中土地流转的关键(图1)。endprint

新的土地流转政策为土地集中利用开发提供了制度基础,也为乡村旅游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更多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多样化发展。当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农民利益未得到有效保护,这一问题将反过来制约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要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矛盾,不能片面地分析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合作博弈,还应当综合考虑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让农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分享经济发展的利益,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才能够调动更多的资源促进乡村旅游有序发展。

2  土地流转效率与乡村旅游开发策略的联动博弈

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土地集中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能够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增加当地税收,所以政府往往趋向于选择支持土地流转,政策上支持乡村旅游产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作为土地的经营者,是否放弃对土地的经营权取决于其付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他们的效用函数与政府并不一致。本文通过博弈法分析政府和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所付出的成本和取得的效用,来探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当地农民和旅游投资者之间的战略选择过程。

2.1  博弈分析的条件假定

土地流转的实质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出让。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和农民作为土地经营者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重要博弈双方。要实现土地的高效有序流转,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双方的投资成本与收益分配问题。双方博弈的结果也是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假设政府和农民都是有限理性,他们的决策都是基于成本效应原则,即农民是否支持土地流转取决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和付出的成本之间的差额,政府作为博弈的另一方,同样遵循该原则。另外,博弈双方的理性都是有限的,当地农民与政府的有限理性程度是相同的,双方均能独立计算成本收益关系,不存在博弈一方强制另一方接受博弈条件的机会,也不会存在更聪明一方欺骗另一方接受博弈条件的机会。

2.2  土地流转中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博弈分析

在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农民作为土地资源的经营者和未来旅游开发活动的参与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复杂的利益诉求,一是出让土地经营权所要求的补偿诉求;二是失去土地后的旅游产业参与权。而地方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其政策考虑并不仅仅基于农民的利益,它与全社会不同主体都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其行为往往要兼顾多个利益主体[2]。与此同时,政府作为单独的利益主体,还存在自身的利益诉求,有提高地区财政收入、业绩指标和权力寻租的动机。这些目标可能与当地农民的既定利益产生冲突。因此,无论从农民还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土地流转都会引起双方的博弈。

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当需要对土地变性使用时,不能够直接从农户进入市场交易,必须要由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后,通过挂牌出让或协议转让的形式才能够让旅游投资者使用。这说明政府在土地流转环节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和决策主动权,农民在土地征收流转过程中很难与政府进行同等地位的对话[3]。与此同时,中国实行分级限额的土地审批权限,土地征用和调配权利都集中在政府手中,政府的多目标权衡往往使得农民利益诉求并不能得到完整的满足。只要出让土地的收益大于其承担的成本,政府就有交易土地的意愿。而出让土地的收益并不完全由农民享有,如果土地征收行为和后续发展不能满足双方的需求,两者将难以达成协调统一[4]。在现实中,政府和原住民之间围绕土地的争端和纠缠充斥着各个乡村旅游地,政府的土地征收计划很容易受到农民的抵制而搁浅,而强制的以及不合理的土地整合和调度行为又会给乡村旅游的发展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

由图2可知,在选择是否进行土地流转时,政府与农民都有两种选择。由于政府决策有信息优势,博弈分析以政府决策为起点。如果政府拒绝土地流转,那么政府可以获得因保护农用土地所带来的农业产值收益,以及因保护农用地所带来的政治安全和荣誉。但是也会损失发展地方经济的机会成本。两者相比较,地方政府拒绝土地流转所获得的收益为0。如果农民在政府拒绝土地流转时选择合作,那么说明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对于农民来说更具吸引力,但是没有政府支持,农民无法单方面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因此,其收益为失去了获得更高收入机会的成本,其综合收益为-25。如果农民也选择拒绝土地流转开发,那么说明该开发项目并不具有吸引力,失去该发展机会的成本为0。若地方政府选择支持土地流转,说明乡村旅游产业整体上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若农民拒绝流转土地,那么开发成本将直线上升,最终可能导致项目流产,政府因此要蒙受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投入成本,收益为-25。由于政府和当地农民均为理性人,他们会在博弈过程中不断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其帕累托最佳状态为政府和当地农民达成合作关系。只有两者相互合作、分工协作才能够有序地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

2.3  不同开发策略下的土地流转效率分析

土地的流转与否取决于博弈双方所获得的收益与承担的成本,只要收益大于成本,双方都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战略。由于当地政府、农民和旅游投资者处于整个旅游产业链条的不同阶段,他们的决策都会对其他利益相关者产生重大影响。离开旅游投资者,政府和农民难以筹集建设所需资金,由于缺乏旅游业的开发和管理经验,也会制约政府与农民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对旅游开发企业而言,当地农民的不合作无疑会对开发效益造成严重的影响,农民如果无法从当地旅游产业中取得合适利益,其相关活动将影响旅游产业的发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其根本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离开投资者或农民都无法单独完成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基于上述分析,政府、农民和旅游投资者合作开发乡村旅游产业能够达到最大效用。一方面旅游投资者具有开发旅游资源的专业经验,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乡村旅游的发展能够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从而达到帕累托改进。在现实情况中,农民和旅游投资者往往在经济利益分割上存在难以自行协商解决的矛盾,要想化解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做好居间调节工作。政府应当明确其职责定位,居间协调双方关系,不能以行政力量强制各方执行,通过政策扶持来带动当地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endprint

乡村旅游产业能够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挖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这需要政府、农民和投资者三方相互协作。如果采取不合适的旅游开发策略可能会产生反作用,降低土地利用效益,不利于乡村经济的发展。旅游投资者作为盈利主体,将资本优势和经营才能投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其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拥有制定旅游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政治权力,同时兼具公共利益的代表,其利益诉求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必须兼顾投资者和农民的利益。只有不断加强农民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利益保护,才能够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乡村土地流转,形成乡村旅游规模化(图3)。

3  基于联动博弈关系特征的合作对策

土地流转政策为中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如果采取合适的开发策略,整合当地政府、农民和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基于三方利益诉求的博弈就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本文基于土地流转与开发策略之间的联动博弈分析,对中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流转活动提出以下优化建议,以促进中国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3.1  增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力度,推进乡村旅游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伴随着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不断深入,土地经营逐渐呈现专业化和规模化,这为依托土地规模化发展的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升级[5]。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旅游土地的流转管理,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纠纷,依法保障各方在土地流转活动中的基本权益,为土地流转市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的规模,从而促进乡村旅游更加迅速的发展。

3.2  切实保障农民的合理利益,建立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

土地流转使得农民失去了土地经营权,是资源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建立具有旅游资源禀赋的土地交易市场,合理评估农村土地价值,保障农民土地转让基本收益。在土地转让后,应当给予失去土地的农民以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旅游投资者应当在就业岗位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更多地分享乡村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3.3  加强对土地流转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土地合理利用

土地流转过程中最大的利益冲突是土地收益的分配不均,导致各利益相关者难以达成有效合作。政府作为外部监管力量,应加强对土地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理顺土地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建立对当地农民的价格补偿机制,确保产业链条上各个参与者的基本权益。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土地牵涉范围较广,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监管土地建设房地产的合理性,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不得因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触犯政策红线。

3.4  建立信息流转平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例如建立地方土地交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当地土地的供给需求信息,使投资者和农民都能够及时获取土地流转的信息,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与此同时,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作为制度保障,使得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得不到保证[5]。政府应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有针对性的土地流转制度,从农村土地流转的范围、程序、条件以及收益分配、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农民享有农村土地的流转增值收益。

4  结语

农村土地利用与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具有联动关系,相互协调,相互影响。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得出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民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的参与度,对土地流转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土地流转过程中,加快土地市场流转的透明度,规范土地流转市场行为,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理收益是乡村旅游过程中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田  磊,章锦河,林  艳. 土地流转方式下的乡村旅游开发博弈分析[J]. 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9,21(6):52-56.

[2] 黄艳萍. 从博弈论角度看我国乡村旅游的开发与保护问题[J]. 农业经济与科技,2008,19(8):10-11,22.

[3] 梅  燕,肖  晓. 基于土地流转新政策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2009,37(24):11796-11797,11800.

[4] 张世兵,龙茂兴.乡村旅游中社区与旅游投资商合作的博弈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9(4):49-53.

[5] 左  冰. 土地利用变化的旅游驱动力研究[J].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21(5):106-110.endprint

乡村旅游产业能够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挖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这需要政府、农民和投资者三方相互协作。如果采取不合适的旅游开发策略可能会产生反作用,降低土地利用效益,不利于乡村经济的发展。旅游投资者作为盈利主体,将资本优势和经营才能投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其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拥有制定旅游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政治权力,同时兼具公共利益的代表,其利益诉求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必须兼顾投资者和农民的利益。只有不断加强农民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利益保护,才能够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乡村土地流转,形成乡村旅游规模化(图3)。

3  基于联动博弈关系特征的合作对策

土地流转政策为中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如果采取合适的开发策略,整合当地政府、农民和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基于三方利益诉求的博弈就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本文基于土地流转与开发策略之间的联动博弈分析,对中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流转活动提出以下优化建议,以促进中国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3.1  增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力度,推进乡村旅游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伴随着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不断深入,土地经营逐渐呈现专业化和规模化,这为依托土地规模化发展的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升级[5]。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旅游土地的流转管理,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纠纷,依法保障各方在土地流转活动中的基本权益,为土地流转市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的规模,从而促进乡村旅游更加迅速的发展。

3.2  切实保障农民的合理利益,建立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

土地流转使得农民失去了土地经营权,是资源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建立具有旅游资源禀赋的土地交易市场,合理评估农村土地价值,保障农民土地转让基本收益。在土地转让后,应当给予失去土地的农民以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旅游投资者应当在就业岗位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更多地分享乡村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3.3  加强对土地流转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土地合理利用

土地流转过程中最大的利益冲突是土地收益的分配不均,导致各利益相关者难以达成有效合作。政府作为外部监管力量,应加强对土地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理顺土地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建立对当地农民的价格补偿机制,确保产业链条上各个参与者的基本权益。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土地牵涉范围较广,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监管土地建设房地产的合理性,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不得因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触犯政策红线。

3.4  建立信息流转平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例如建立地方土地交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当地土地的供给需求信息,使投资者和农民都能够及时获取土地流转的信息,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与此同时,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作为制度保障,使得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得不到保证[5]。政府应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有针对性的土地流转制度,从农村土地流转的范围、程序、条件以及收益分配、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农民享有农村土地的流转增值收益。

4  结语

农村土地利用与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具有联动关系,相互协调,相互影响。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得出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民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的参与度,对土地流转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土地流转过程中,加快土地市场流转的透明度,规范土地流转市场行为,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理收益是乡村旅游过程中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田  磊,章锦河,林  艳. 土地流转方式下的乡村旅游开发博弈分析[J]. 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9,21(6):52-56.

[2] 黄艳萍. 从博弈论角度看我国乡村旅游的开发与保护问题[J]. 农业经济与科技,2008,19(8):10-11,22.

[3] 梅  燕,肖  晓. 基于土地流转新政策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2009,37(24):11796-11797,11800.

[4] 张世兵,龙茂兴.乡村旅游中社区与旅游投资商合作的博弈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9(4):49-53.

[5] 左  冰. 土地利用变化的旅游驱动力研究[J].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21(5):106-110.endprint

乡村旅游产业能够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挖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这需要政府、农民和投资者三方相互协作。如果采取不合适的旅游开发策略可能会产生反作用,降低土地利用效益,不利于乡村经济的发展。旅游投资者作为盈利主体,将资本优势和经营才能投入到乡村旅游发展中,其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拥有制定旅游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政治权力,同时兼具公共利益的代表,其利益诉求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必须兼顾投资者和农民的利益。只有不断加强农民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利益保护,才能够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乡村土地流转,形成乡村旅游规模化(图3)。

3  基于联动博弈关系特征的合作对策

土地流转政策为中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如果采取合适的开发策略,整合当地政府、农民和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基于三方利益诉求的博弈就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本文基于土地流转与开发策略之间的联动博弈分析,对中国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土地流转活动提出以下优化建议,以促进中国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3.1  增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的力度,推进乡村旅游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伴随着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不断深入,土地经营逐渐呈现专业化和规模化,这为依托土地规模化发展的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升级[5]。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旅游土地的流转管理,减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纠纷,依法保障各方在土地流转活动中的基本权益,为土地流转市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能够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的规模,从而促进乡村旅游更加迅速的发展。

3.2  切实保障农民的合理利益,建立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

土地流转使得农民失去了土地经营权,是资源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建立具有旅游资源禀赋的土地交易市场,合理评估农村土地价值,保障农民土地转让基本收益。在土地转让后,应当给予失去土地的农民以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旅游投资者应当在就业岗位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更多地分享乡村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3.3  加强对土地流转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土地合理利用

土地流转过程中最大的利益冲突是土地收益的分配不均,导致各利益相关者难以达成有效合作。政府作为外部监管力量,应加强对土地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理顺土地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建立对当地农民的价格补偿机制,确保产业链条上各个参与者的基本权益。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土地牵涉范围较广,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监管土地建设房地产的合理性,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不得因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触犯政策红线。

3.4  建立信息流转平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例如建立地方土地交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当地土地的供给需求信息,使投资者和农民都能够及时获取土地流转的信息,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与此同时,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作为制度保障,使得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得不到保证[5]。政府应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有针对性的土地流转制度,从农村土地流转的范围、程序、条件以及收益分配、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农民享有农村土地的流转增值收益。

4  结语

农村土地利用与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具有联动关系,相互协调,相互影响。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得出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民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的参与度,对土地流转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土地流转过程中,加快土地市场流转的透明度,规范土地流转市场行为,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理收益是乡村旅游过程中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田  磊,章锦河,林  艳. 土地流转方式下的乡村旅游开发博弈分析[J]. 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9,21(6):52-56.

[2] 黄艳萍. 从博弈论角度看我国乡村旅游的开发与保护问题[J]. 农业经济与科技,2008,19(8):10-11,22.

[3] 梅  燕,肖  晓. 基于土地流转新政策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2009,37(24):11796-11797,11800.

[4] 张世兵,龙茂兴.乡村旅游中社区与旅游投资商合作的博弈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9(4):49-53.

[5] 左  冰. 土地利用变化的旅游驱动力研究[J].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21(5):106-11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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