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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旧”改造的创新机理研究——基于商业模式创新模型的视角

2015-01-05陈广仁易露霞吴雄生田湘南郑朝亮

城市观察 2015年1期

◎ 陈广仁 易露霞 吴雄生 田湘南 郑朝亮

200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正式开创了以省部合作的方式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的局面,从而使广东省成为先行试点“三旧”改造的区域。“三旧”改造作为广东省独特国土改造模式,包括了“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方面的国土改造。但最早于2005年佛山即实施“三旧”改造,积累了非常宝贵的成功经验[1]。2008年试点“三旧”改造项目以来,广东累计投入达资金5655.98亿元,达到同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5.46%;并完成改造项目3111个,在改造面积方面,则达15.93万亩,从而达到节约土地约7.22万亩的效果,现阶段正在改造项目3811个,涉及改造面积21.74万亩[2]。

2014年6月2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政府要求,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5条用地保障措施以促进经济增长,提出了确保全省2020年实施“三旧”改造面积达到100万亩的目标[3]。以上种种数据表明,“三旧”改造政策实施以来,广东省成绩斐然,效果显著。但也暴露出几方面的问题: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机制,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仍须加强;改造过程中的监管主体与市场主体的规范不到位,如难以高效约束相关政策实施部门,监督机制没有完善;政府针对性政策不着力,因为现有政策的目标是为了推进“三旧”改造的项目数量,但没有对“三旧”改造后的蓝图进行长期性规划以及跟进项目的质量[4];同时由于“三旧”改造的政策特殊性带来了不同区域的政策方案的模糊性与非对等性,对“三旧”土地使用权拥有者的权益保障不充分,导致改造的配套政策的倾斜会造成对不同的政策客体的不公平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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