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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十二五”重点项目流产内幕

2014-12-30崔靖芳郑旭

民生周刊 2014年26期
关键词:村民代表会议纪要温岭市

崔靖芳 郑旭

浙江省温岭市肖泉村党支部书记郭志君正在勉力熬过他最为郁闷的一段时间。从今年4月起,肖泉村多名村民联名向有关部门举报郭志君涉嫌违法乱纪。

村民认为,本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村里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郭志君涉嫌伪造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肖泉村隶属温岭市太平街道,街道党工委书记叶旭燕说:“肖泉村的问题是我们街道的头号难题。”这一难题也使温岭市“十二五”期间的一个重点项目——梅花山庄项目一拖再拖。

重点工程启动4年未果

“梅花山庄项目的前期论证从2010年就开始了。”温岭市住建局副局长周鑫透露,梅花山庄作为温岭市“十二五”重点工程,预计2015年完工。“现在看来几乎不可能了。”

梅花山庄规划在太平街道肖泉村花山脚下,总规划面积约350亩。由于明代永乐年间,“花山二老”隐居此山,结社吟诗,故设计之初,为凸显当地人文特色,定位为山体公园,规划出文化休闲区、小高层区、宾馆区、别墅区等。

2011年2月,周鑫与工作人员赴肖泉村考察,准备启动梅花山庄项目。“项目包括一个梅花公园,梅花公园会留出大面积的水面用来蓄水,以缓解城市排水压力。”周鑫说,这是一项惠民工程。

“包括一条快速通道,连接城市的南环路,这条路的修建对肖泉村这类环山村意义重大,现在这条环路除了肖泉村附近的地块都已经打通。”叶旭燕表示。

2012年,梅花山庄项目进入拆迁动员阶段,但进度十分缓慢,据叶旭燕透露,截至目前,肖泉村尚有4户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能推动这个项目尽快推进就再好不过了。”周鑫表示,这个项目虽拖延多年,但继续推进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

《民生周刊》记者从温岭市国土局了解到,该项目2013年年初进入征地程序,目前征地补偿款已经到账。“街道还要跟村里协商如何将土地费用进行分发,然后再将土地收起来进行开发。”叶旭燕也证实征地补偿款确已到位。

作为肖泉村新任村委会主任,蔡春富最近一直被催领这笔巨款。“这笔钱挂在账上不领,就相当于征地程序没有走完,征而未用将影响下一年用地指标。”温岭市国土局耕保科负责人说。

“肖泉村以土地征地有违法行为作为理由进行选举,反而将这个项目搞得愈加复杂。”叶旭燕说。

2013年12月,肖泉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多名村民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村里土地被征用一事村委会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上届村委会也因此在换届中“落选”。

换届选举中,蔡春富继2011年4月卸任村委会主任后再次当选,“迎接”他的还有这笔2000多万元的巨款。

然而,一边是政府部门频频催促,一边是村民不接受。领还是不领?一道难题摆在了蔡春富面前。

肖泉村的矛盾

“我们并不是不同意征地,为什么不通知村民?这么大的事情是要商量的。”林海增说。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林海增,肖泉村村民,2008年前曾担任村委委员,因为此次征地并未涉及其宅基地,直到今年1月27日村里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他才知晓村里土地已被征用。

除了肖泉村部分村民的宅基地外,项目红线范围还包括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和林地。村民认为他们有知情权,征地拆迁的大事,应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作为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陈国林比林海增知道得早一些。不过,他还是以实名举报形式将肖泉村党支部书记郭志君告到了温岭市信访局。除认为郭志君伪造村民代表会议纪要,陈国林还举报其违规发展党员。

温岭市箬横镇业已给出信访答复,取消了4名预备党员的资格。

林海增担任村委委员时,曾与郭志君搭过6年班子,“因帮助时任村主任反腐,郭志君在村民中威信很高,于2003年担任村党支部负责人,2005年被任命为党支部书记。但其言行并不一致。”

2009年,村里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村民代表和党员为基础选举村监会成员。“按照规定,村里的账要上报街道,由村监会审议盖章,财务监督章应该放在村监会。”作为村监会成员之一,陈国林说,实际上,这个组织形同虚设,直到几天前,财务监督章才放到了村监会。

从今年4月起,肖泉村村民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郭志君违法乱纪情况,从太平街道、箬横镇到温岭市纪委、组织部再到浙江省纪委、组织部,郭志君被村民一路反映到中组部和中纪委驻浙江巡视组。

“我们正在协调村两委的关系,分头做工作。目前效果还不明显,肖泉村村两委的矛盾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叶旭燕说,肖泉村的矛盾有其历史原因。

叶旭燕介绍,在农村,村里有矛盾属正常现象,但都能坐下来解决。整个太平街道唯独肖泉村,现在连坐下来谈都很困难,“一开会就吵架”。目前,村里的矛盾已经影响到了村庄发展。

两份不同的会议纪要

“村里一直说先拿到指标后,才可以卖地。协议都签了,还跟我们说拿指标。”林海增说。

“土地协议签完仅仅是征地报批手续的一部分。”叶旭燕说。

“征地需要通过村两委会议研究,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再按照一定的程序报请省里批准。”叶旭燕介绍,“已经开过两次村民代表大会,前些年开过一次,当时省里的土地指标比较紧张,指标没有安排。两年后我们重新确定任务,慎重考虑后,重新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才进行报批。”

郭志君表示,村民代表大会确实开过,村民代表还签字同意开发。因为是重点工程,时间比较紧,后为慎重起见又开了一次。

上届村党支部委员邱军华,一直参与村里征地事宜,他透露,2012年村里还一直在与工程指挥部就征地补偿协议进行谈判。

村民认为,同意开发与同意征地补偿标准是两回事。在肖泉村村民从国土部门获得的征地材料中,《民生周刊》记者确实看到了一份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这份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召开的时间是2013年1月22日,在征地补偿协议签订之前,由郭志君主持,程道荣记录,内容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过,多名村民指出此份会议纪要涉嫌造假。

陈林方,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确实开了,但时间不是2013年1月22日,会议内容也并不是会议纪要所记录的。”陈林方表示,当天开会期间,还有村民代表提问是否征地,村委会否认,说只是拿指标。

《民生周刊》记者见到了这份涉嫌造假的会议纪要的记录者程道荣。他透露,会议纪要是国土局打印好送过来的,是制式文本,他只是将时间、人名、人数等填上。

在温岭市国土局,耕保科负责人表示,为了统一文件格式,会议纪要确实是国土局打印的,但时间等信息都由村里填写。“我们办理征地手续,只看是否有村民代表会议纪要,至于真假不得而知。”

程道荣说:“开会那天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到农林局可以调阅当天开会的手写会议记录。”

程道荣,2006年进入村委会,是村里的文书。他记得,开村民代表大会那天,“七八个村干部在街道开了一上午会,回来后就要求通知村民代表召开紧急会议。”

多名村民证实村民代表大会实际召开时间是2013年2月19日,村民调阅的手写会议记录也显示,会议召开时间确实是2月19日中午12:30,主持人是郭志君,出席的代表人数为42人,但会议记录的内容并不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是“通报了梅花山庄开发争取指标,并向与会代表征求意见”。

肖泉村村民从国土部门获得的《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时间是2013年1月31日,而村民代表大会实际召开时间为2月19日,签订协议在前,召开会议在后,这是否意味着村委会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补偿协议?

超前的农地政策

为建设梅花山庄,有关部门在肖泉村北部规划93亩拆迁安置区,这其中包括肖泉村村留地。把村留地开发作为太平街道的一项重要任务始于2007年。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留地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规定,拟征用耕地面积一律计算村留地,村留地面积按照耕地征用面积的7%计算,村留地原则上在本村范围内落实。

按照温岭市政府2008年下发的112号文件,村留地可以由被征地村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但必须留足一到两层营业用房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并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村留地用于开发房地产的,净土地出让金收益70%返还被征地村,30%纳入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风险基金。

“征地就有7%的村留地。”叶旭燕说,“总共有50多亩地留给肖泉村进行商业开发,整体规划还是比较好的。”

即便如此,村民依然认为补偿标准太低。根据肖泉村2013年1月31日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为7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为5万元/亩。

同样在温岭市,大溪镇的土地政策更令肖泉村村民艳羡。在大溪镇双凌村,一块位于大溪镇中心城区的核心地块被用于城镇建设开发。除了按照温岭市统一标准进行征地补偿外,大溪镇镇政府还与双凌村约定,此地块公开招标拍卖,土地出让金镇得部分按7:3分成,镇里得7份,村里得3份。此外,还为被征地村预留了村留地。

除了双凌村,大溪镇的上洋岙村、念母洋村、殿下村都在实行这样的土地政策。

“虽然扣除各项社会保障金后,村里得到的部分会比三成少一些,但还是远超过肖泉村的征地补偿标准。”蔡春富说,肖泉村村民希望在土地红利上获得更多收益。

在温岭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在大溪镇确实有“三七分”的土地政策,但只是大溪镇的政策。

在原先的制度框架内,农村集体土地无法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入市流通。不过,一些城市,一些地区已经在农地市场化的道路上开始了探索。12月22日,国务院刚刚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有专家表示,以土地为核心的登记方式,将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产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地入市。

无论是温岭市的村留地,还是大溪镇的“三七分”,都在尝试打破土地“二元制”,而在探索的道路上真正获益的将是农民。

作为村委会主任,上任一年后的蔡春富,依然在为这笔巨款夜不能寐。“对于政府重点项目,肖泉村村民理应无条件支持,村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程序要合情合法,在意愿得到尊重的基础上收益更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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