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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索赔中施工方索赔管理

2014-12-25王秋雨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37期
关键词:索赔工程管理

王秋雨

【摘要】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手段,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体现了施工方对项目的管理水平,关系到挽回成本损失的多少。在目前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竞争残酷和施工企业利润微薄的局面下,加强索赔工工作的管理,应引起施工方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本文就同渝湘高速酉大F2项目的工期索赔作一简要阐述。

【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索赔是一项基础性与业务性都要求很高的工作,如果索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那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及避免由于延期而带来的罚款。

二、索赔管理

费用索赔直接牵涉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是施工向业主方索赔和业主反驳施工方的索赔的工作焦点。

(一)常见施工索赔

在工程实践中,比较多施工方向业主方索赔 ,常见的工程施工索赔如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合同文件的组成、有效性及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地质条件变化、工程中人为障碍、工程量增减、各种额外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工程质量要求变更、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

3、有关价款方面的索赔(价格调整、货币贬值、严重经济损失、拖延支付工程款)

4、有关工期的索赔(关于延误工期、由于延误产生损失、赶工费用)F2工期索赔就属关于延误工期引起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自然灾害、战争等)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F2项目工期索赔中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1、合同工期:2006.7.1至2008.12.31,实际完工日期:2009.5.26,直接工期损失146天。2、造成工期损失的原因主要有:(1)、2007年4月4日~2007年4月24日因重庆319国道彭水塌方交通及国防光缆全部中断,造成材料中断:21天;(2)、2007年11月28日~2008年1月10日因国道319武隆发坍方断道:3+31+11=44天,(3)、2008年1月11日~2008年2月29日施工现场遭遇了50年难遇的雪灾:21+29=50天(4)、2008年8月15日~2008年8月25日酉阳遭遇大暴雨:10天,(5)、因各多方面原国导致村民阻工:10*0.8=8,(6)、2006年~2009年我项目施工期间,因当地供电局经常无通知停电:13,以上都是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3、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出了索赔意向书,并在担出索赔意向书后28天内提交了索赔报告。

(三)索赔的依据

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四)索赔的证据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证据。因此作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

施工方常见的索赔证据:

1、合种合同文件;2、工程各种往来涵件、通知、答复;3、各种会议纪要;4、经过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情况记录;5、气象报告和资料;6、施工现场记录(包括停水、停电的时间记录);7、工程有关相片和录像;8、施工日志、备忘录等;9、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签证;10、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11、工程中的各种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12、工地的交接记录,图纸的各种资料交接记录;13、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14、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管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等;15、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16、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17、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F2项目工期索赔中的证据有:1、合同中的关于索赔的通用条款44.1第5条规定:“不是由承包人的失误或违约面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合同条款44.1第3条规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2、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版;3、总施工组织设计;4、经工程师签认的无故停电统计表;5、施工日志、监理施工日志;6、重庆319国道彭水段塌方交通及国防光缆全中断的有关报道;7、阻工、水毁工程相片;

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量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上确认件。

(五)索赔上报的时效性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文件,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有关规定:在发生索赔事件后,28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及有交资料。

(六)索赔费用的计算

索赔费用的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费、管理费、利润等

从原则上说,承包商有索赔权利的工程成本的增加,都可以索赔费用。但是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如:施工机具费,如系租凭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还有,在工期索赔中,费用索赔是很难成立的,F2项目工期索赔中也上报了人工、机械窝工的补偿,未批复。

四、结束语

因酉大F2项目上报工期索赔成立,避免了业主方根据合同中关于延期条款对施工方的罚款,减少损失;综上所述,施工方索赔管理是工程管理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之一,如果能够对其重要意义以及具体实施方法进行充分了解,则能有效提高企业施工索赔效率,降低经济损失,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具体实践情况,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将施工索赔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

参考文献:

[1] 赵富田.  浅谈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索赔[J]. 太原科技. 2010.01:23-25

[2] 黄莉,沈才松.  建设工程中承包商的风险及防范策略[J]. 甘肃科技纵横.2009.07:18-20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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