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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降临在梦醒时分
——评述德莱塞之《美国的悲剧》

2014-12-18汪玉枝谢丹焰

文教资料 2014年24期
关键词:德莱塞克莱特悲剧

汪玉枝 谢丹焰

(华东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上海 200062)

悲剧降临在梦醒时分
——评述德莱塞之《美国的悲剧》

汪玉枝 谢丹焰

(华东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上海 200062)

在代表作《美国的悲剧》中,通过对一起轰动社会的真实案例的提炼与再创作,德莱塞一针见血地指出主人公克莱特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国家的悲剧。美国已不再拥有所谓的“美国梦”,社会的污泥浊水与残酷现实打破了美国神话,那些沉迷者到了该是警醒的时候了。

悲剧 个人 国家 美国梦 《美国的悲剧》

一、引言

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1871–1945)于1871年8月27日出生在一个贫寒、宗教气氛浓厚的德国移民家庭,十二岁起就当报童、店员以补贴家用,中学毕业后便自谋生计,刷过碗,洗过衣服,做过检票员、推销员、送货员,饱尝了社会的白眼和生活的艰辛。丰富的社会经历为他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众多素材,从二十一岁起,他开始了记者生涯,走访了纽约和芝加哥等多个城市,广泛接触和了解了社会,亲眼目睹了贫民窟、酗酒、色情、凶杀、拐骗、抢劫……从而更深刻地认识到了美国的现实是一种“残酷的、不公道的现实”,是一个“毁灭的过程,而幸福只不过是幻想而已”。1902年,他开始担任几家妇女杂志的主编,1910年后成了职业作家。他一生创作丰富,主要有长篇小说《嘉莉妹妹》、《珍妮姑娘》、《金融家》、《巨人》、《天才》、《美国的悲剧》、《悲剧的美国》、《开端》、《堡垒》和《斯多葛》。

《美国的悲剧》是德莱塞最长的小说,达到了艺术创作的顶峰,充分体现了他对二十世纪初美国人经历的深刻理解,揭示了无止境的欲望和普遍的幻灭感,发人深省,令人回味。本文试图从文本解读视角出发,透析与阐述作品的主旨与现实意义,论证主人公悲剧的命运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整个国家的悲剧。曾经激励过无数人的“美国梦”,早已成为明日黄花,风光不再。

二、个人与国家的悲剧

《美国的悲剧》刻画了一个为追求奢侈的物质生活,为梦想爬上资产阶级上流社会而走上谋杀情人的犯罪道路的青年人——克莱特·格里菲斯的形象。小说共分三部:第一部描写生活在堪萨斯城的克莱特从小受尽贫寒,遭人白眼,常常羡慕富人的花天酒地,懊悔自己生在一个穷牧师家里。稍大,他再也不肯同家人一起外出布道,兜售《圣经》,发誓要在世上混出个人样来。从十五、六岁起,他先在药房当学徒,继而在城里最大的旅馆当伙计。凭着巴结逢迎的本领,他的收入逐渐增多;由于同各色人打交道,他变得见多识广,学会了喝酒、玩牌、逛妓院,还交了个爱慕虚荣的女朋友。她对貂皮大衣的渴望使克莱特茅塞顿开,隐约意识到漂亮的衣服可以使人走上幸运之路。为了满足欲望,彰显阔绰,他想方设法骗钱,可对别人甚至家人出手极为吝啬。姐姐遇到不幸,陷入绝境,急需他支援,可他却谎称没钱,而把钱留给女友购买奢侈品。在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蚀与熏陶下,他自私自利,良心泯灭,一身铜臭。在一次远途寻欢作乐的归途中,他与狐朋狗友所开的车压死了人,为逃避法律的惩处,他远走高飞,只身逃往芝加哥。

第二部叙述克莱特从混迹上流社会到谋杀情人的过程。逃到芝加哥后,克莱特遇到了有钱、有权、有势的叔叔,从此他便以亲侄子的身份在叔叔的一家衬衣厂的车间当领班,过着体面、受人尊敬的生活。出于情欲,他不顾堂兄的警告,迷上了一位年轻美貌的穷苦女工洛蓓达,并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不久,他邂逅了堂妹的同学——富家女芬琪雷小姐。

为了攀龙附凤,进入芬琪雷小姐代表的上流社会,克莱特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巴结芬琪雷。自私自利的他认为芬琪雷小姐对他一无所求,却可以为他带来荣华富贵,而洛蓓达一无所有,她那极其贫困的家庭还要靠他资助。平衡之下谁轻谁重,不言而喻,因此他一心想抛弃、摆脱洛蓓达。不料,此时的洛蓓达已有孕在身,他多次逼迫洛蓓达堕胎未果后,绝望的洛蓓达威胁他若不同自己结婚,就要揭穿此事。为了逃避责任,实现向上爬的美梦,他必须踢开这块绊脚石。因此,他精心策划,将洛蓓达骗至草湖风景区,使之溺水身亡。

小说第三部写克莱特锒铛入狱后被处死的过程。当时的纽约州,其叔叔属于共和党,而掌大权的是民主党。正值大选之际,两党围绕此案大做文章,为的是骗取选民的信任,为自己拉票。政治斗争的污泥浊水使克莱特被更快地拉上电刑椅,从而结束了短暂而可悲的一生。

故事情节似乎很简单,然而德莱塞却用了洋洋洒洒的840页写这起三角恋。他要告诉我们不能把克莱特的悲剧仅仅看做是个人的悲剧。首先,小说取材于二十世纪初纽约州的一起轰动社会的真实案件:吉斯特·基莱特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十四岁被父母遗弃,他靠打短工养活自己。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邂逅了自己的叔父。叔父拥有一家工厂,他便在那里谋了个职位。虽然挣钱不多,地位也不高,但他与叔父的关系使他与上流社会有了交往。在厂里,他与一位名叫格雷斯·布朗的秘书发生了性关系并使之有了身孕。基莱特不想结婚,但怕此事坏了自己的名声,就诱使布郎和他私奔,到大穆湖上划船,随后将其掀到湖里淹死。事发后,基莱特以化名在湖附近的一家旅馆登记入住,窃以为别人会认为他同时也被淹死,以使他所犯的罪无从查获,时间久了便会不了了之。然而事发后几小时内他就被逮捕,真相大白后,基莱特因犯谋杀罪而被纽约州法院判处死刑。为了使作品更具有生活气息和典型意义,德莱塞设法查阅了基莱特谋杀案的卷宗,摘录了大量供词和原始材料,包括基莱特写给情人的情书及他在实施谋杀过程中的思想活动。他还实地考察了基莱特犯案的地点和被关的监狱,使小说的一切细节都忠于社会真实,因而更具有可信性和震撼力。当然,德莱塞绝不仅仅拘泥于这一起案例,事实上类似的案件在美国时有发生,据说德莱塞在构思《美国的悲剧》之前已经收集了十五个此类谋杀案的资料。多发的案例使他深感这不是一个基莱特或某一个凶手的悲剧,而是整个美国的悲剧。德莱塞把小说的中心思想落在这一点上,凸显社会制度的罪恶本质,使小说的主题产生了一次飞跃。其次,他还将原书名《幻景》特地改为《美国的悲剧》也是为了强调这个主题。作为生活在大城市底层的小记者,他满眼都是美国社会的竞争、排挤和搏杀,结果是强者占尽社会财富,弱者遭人践踏,自认倒霉。在他看来,这种原始的、低级的竞争处处透露出美国社会的悲剧,从而透过此类凶杀案件色情与暴力的表象深刻挖掘其社会根源。这些人并非天生的罪犯,他们杀人不仅是由于冲动,无法抵抗诱惑,而且是屈从于当时的生活方式,接受了普遍宣扬和鼓吹的“成功”、“富有”的价值观念。小说同样表明了消费意识形态对人的影响,豪华奢侈的旅馆、上层阶级(如克莱特迷恋的桑德拉家庭)常去的乡间别墅、狩猎场、时髦的小汽车、美女、舞会等,在小说中到处可见;社会崇尚的是本能——享乐本能和消费本能。这个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散发着巨大的诱惑力,将许多涉世未深的人卷入深不见底的旋涡,无法自拔,从而酿成形形色色的悲剧。

小说中与克莱特有着鲜明对比的另一个人就是克莱特的辩护律师。他风流成性,与克莱特有着类似的经历。可是因为他有钱,给了被他搞大肚子的姑娘一千美金便将此事搞定,没有给他带来任何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对于有产者不啻是风流韵事、家常便饭,是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而对于克莱特这样的无钱无势者,则成了死罪。小说深刻揭示了美国社会的贫富对立,戳穿了所谓的人人平等的谎言,揭露了社会制度的虚伪性和政府机构的黑暗与腐败,指出当时的美国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克莱特悲剧的一生充分反映了美国社会对青年人的腐蚀和毒害。在现实面前,幸福对多数人来说不过是幻觉而已,而相信“机会均等”这套理论,不择手段地往上爬,疯狂地敛财,往往只有导致自我毁灭。在当时的美国,许多青年人就是由拜金主义走向堕落的,克莱特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原本也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孩子,有着纯洁的心灵,对未来抱有美好的憧憬。然而贫寒的家庭及孩提时代乞讨式的生活让他饱受冷眼和嘲弄,使他精神上不堪其辱。据说德莱塞八岁时,目不识丁的母亲为生活所迫,带着他和三个幼小的孩子离开了家庭,在中西部一个市镇流浪到另一个市镇。因此,子女们经常被迫辍学,过着极其窘困又遭人非议的生活。这段辛酸的生活经历被他全部写进了《美国的悲剧》开头的几章中,因此,从一开始克莱特的形象就是那样逼真和鲜明。有两件事很好地揭示了克莱特思想蜕变的原因:一是他父亲为人忠厚却一辈子只能做个穷牧师,受人讥讽,被人瞧不起,可见忠厚老实是毫无用处的,是摆脱不了贫困命运的;二是他姐姐被人诱奸,怀孕后又遭遗弃,可见道德不值几文,人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自己。生活让他明白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金钱是万能的,很多人为了追逐财富而各显神通,一旦暴富了便备受人追捧、艳羡,于是他的头脑里便产生了“做一个有钱人”的强烈欲望。这种在金钱和社会地位方面获取成功的欲望正是二十世纪资产阶级社会激励并加以赞许的。他的悲剧还表明资本主义制度造成了贫富极为悬殊,根本不可能提供给像克莱特这样的穷孩子正常发展的机遇,而世俗的生活方式淡化了道德观念,腐蚀了青年人的心灵。依靠白手起家,人人都可以发大财、可以登上社会最高层的神话滋生了青年人幻想、冒险的心理,而生存竞争的残酷性又刺激青年人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最终走向灭亡。

德莱塞给予笔下的人物深深的同情,他认为他们生存的繁华世界就像猛兽出没弱肉强食的丛林,充满原始冲动,充满荆棘与凶险,而小人物充当的只能是被捕食者的角色。他并没有把克莱特描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而是细致刻画了他复杂的心理变化过程及社会环境对他的深刻影响。这个俊朗的青年,死时年仅22岁。对他而言,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他却已走到生命的尽头。克莱特的悲剧具有双重性,他的挣扎、堕落和毁灭既是个人的悲剧,又是源于美国社会制度和严酷现实而产生的悲剧,即整个国家的悲剧;他是罪人,同时也是受害者,是当时美国社会意识形态及生活方式的牺牲品。

三、“美国梦”的破灭

德莱塞的成功还在于他在思想内容方面的突破、题材的开拓及敢于闯入禁区,将笔端直指美国社会的阴暗面。他所描写的美国远不是那个舆论大肆宣扬的自由、平等、博爱的黄金国度,令无数人憧憬的“美国梦”早已不复存在。

1620年,“五月花”号漂洋过海,把逃避政治、经济尤其宗教迫害的英国清教徒带到这片 “新大陆”安居和发展。1776年,新兴的美利坚民族摆脱了英国的剥削与殖民统治,建立起了独立的国家,并由《独立宣言》道出了这个多种族、多民族国家人民的共同心声:自由、平等、博爱。“人生来平等,人人都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利”成为人们要奋斗实现的“美国梦”。拥抱“美国梦”的人坚信,在美国只要努力不懈地奋斗,便能获取更好的生活,即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成功,而非依赖特定的社会阶层和他人的援助。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公平竞争、靠诚实劳动而发财致富备受推崇,人们过着勤勉上进的生活,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们安居乐业。在这经济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的过程中,时代为白手起家的年轻人提供了成功的机会。一些幸运者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或依靠投机取巧获得事业成功和巨大财富,甚至从社会的最底层爬到了高处。《美国的悲剧》中克莱特的叔叔塞缪尔·格里菲斯就是这样一位企业创始人,他的经历代表着美国梦的精神,是克莱特崇拜和效仿的对象。然而时代在变化,在时局急剧动荡的过程中,社会的等级制度越来越分明,留给年轻人实现梦想的机会越来越少。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财富两极分化严重,弱肉强食,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及尼采的“超人哲学”四处泛滥,迫使人们不择手段地谋取自身利益。没有财富为依托,就无法与富人平起平坐,传统的处世道德观念显得苍白无力;物欲横流使得良心的清白不可兼得。民众将人生看做一场豪赌,甘冒风险以跻身上流社会。成功者被视做“美国梦”的再现;失败者则酿成一幕幕人生悲剧。曾经的“美国梦”包含政治、经济、文化丰富的内涵,象征人们对理想、幸福的追求,而今却演变成财富、权利的疯狂大战,从而扭曲了青年一代的价值观念,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现实的美国已根本没有“天赋人权”,只有“人赋人权”。谁占有了财富,谁就享有平等、自由和人权,而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只能处于受制于资本的地位,根本没有平等的权利可言,因此美国社会所谓的人权和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凸显出其狭隘、不公、虚假及欺骗性。

从十九世纪末开始,美国的企业界和金融界就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兴旺发达起来,与此同时发展起来的是一批财力雄厚的富豪,他们将黑手伸向社会的各个领域,通过对官员和政府机构的腐蚀和贿赂,攫取地位、权力和利益。记者的经历还帮助德莱塞了解到垄断资产阶级巧取豪夺的发家过程,美国社会格局的新旧交替使金融界出现一批胆大妄为的投机家,他们冷酷无情,又擅长把握种种机遇,不择手段地疯狂敛财,通过金钱的威力巩固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在他们道貌岸然的背后是强盗的本色,他们使德莱塞越来越感到恶棍们以成功者自居,旨在牢牢控制国家的命脉、大众的命运。

对于当时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没有作家敢于在作品中进行真实的描写与揭露,害怕触犯要维护宗教理想和伦理道德的两大“斯文”主题,害怕揭示资产阶级温文尔雅面纱后面的真实嘴脸。美国文学沉迷于理想主义,许多作家热衷于描写人生的乐观方面,小说被视为消遣品,作品中往往充满虚无缥缈的理想或浪漫色彩,而对生活中的现实,主要是贫富两极分化、掠夺者与被掠夺者之间的生活悬殊及种种丑恶现象则忽略不计。德莱塞是美国文学史上给予痴迷于“美国梦”的人们当头棒喝的第一人,在表现“美国梦”破灭的悲剧时日趋成熟,艺术提炼程度也更高。他坚持独立原则,把人们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暴露出来的伪善和丑恶,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他在探讨美国现实方面超越了前人,敢于犯忌,敢于控诉美国社会和文化对青年人的蛊惑和毒害,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以“超人式”、不计一切后果的方式谋取财富与地位及个人幸福,只会落得克莱特式毁灭的下场;以金钱为追求目标的“美国梦”总是以悲剧告终,人们到了该是好好清醒的时候了。

《美国的悲剧》的另一闪光点在于小说的结尾,寓意深刻、耐人寻味。小说最后交代的是阿萨一家一行六人在街上布道,此时他们在旧金山的街道上。父亲看上去更加无能,母亲仍是原来的样子,她对宗教的信仰虽然盲目,却一如既往,但现在脸上已布满苦难带来的皱纹。与故事开始不同的是,克莱特姐姐的私生子加入了这个布道队伍,全家大声唱着赞美诗,可看上去却眼神迷惘。小孙子纯洁无瑕,还处于懵懂的年龄,对宗教仪式丝毫不感兴趣。他恰如当年的克莱特,并没有学到宗教中所谓的克己和自我牺牲精神——一种虚伪的精神鸦片,对未来的一切一无所知。此情此景仿佛又回到了当年,而事情似乎很容易再现与循环,只是悲情的克莱特已离开人世,取而代之的是小孙子。作者通过这两个人物巧妙地替换向读者暗示如此的悲剧还会周而复始、世代延续,人们需要好好思索,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否则,新的悲剧还会上演。

四、结语

作为一代文学巨匠,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撕毁了美国神话,真实地展露出了一个千疮百孔、光怪陆离的真实美国社会,从不同视角反映出了美国清教思想与传统文化价值观的颠覆。一幕又一幕悲剧的降临把人们从“美国梦”中唤醒,让人们逐渐看清一个抑郁的、兽性的、宿命的、污浊的世界。《美国的悲剧》发表后,在读者中立刻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许多人给德莱塞写信说他们“可能会成为克莱特·格里菲斯”。由此可见,克莱特的悲剧具有普遍意义,他的悲剧不仅是千千万万美国青年的悲剧,更是美国社会的悲剧。那纸醉金迷、炫目耀眼的国度远非人间天堂,而延续了几代人的所谓的“美国梦”已化作曾经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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