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的使命
2014-12-13王夏渊
名作欣赏·中旬刊 2014年12期
王夏渊
赵小甲是《檀香刑》中一个独特的存在,他是刽子手赵甲的儿子,是孙眉娘名义上的丈夫,是抗德“英雄”孙丙的女婿;他除了“小甲傻话”和“小甲放歌”几乎别无语言;从杀狗宰猪到协助檀香刑的过程,他以近乎无知痴傻的状态叙述了一场大戏的过程,引发了读者对酷刑文化的思考,诠释了原始生命力的绽放。
一
赵小甲是大清朝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赵甲的儿子。赵小甲并非一个完全的傻子,他是高密县有名的杀狗宰猪的状元,“人高马大,半秃的脑袋瓜子,光溜溜的下巴,白天迷迷糊糊,夜晚榆木疙瘩”,是一个“忠厚老实能遮风能挡雨的丈夫”。从行为能力而言,赵小甲几乎与常人无异;但在心智上,则停留在一个孩子的水平。在莫言的潜意识里依然存在着中国传统的善恶观念,他内心深处是认同因果报应的。因此,在《檀香刑》中,他塑造了赵小甲的形象。赵甲是大清刑部大堂的首席刽子手,有整整四十四年的执刑生涯,砍下的人头车载船装,不计其数。面对这样一个杀人魔王,莫言把这个杀人魔王的儿子写成了傻子,完全符合传统的善恶报应的观念,符合大众的审美心理,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父债子还的观念。
酷刑既是对受刑者的惩罚,也是对执刑者的摧残。赵甲在剐了一个有着冰雪肌肤的女人之后,再也不能行男女之事了,对于执刑者来说他们的心已经死了。但这并不影响赵甲的自负,他把自己看成“神”,看成“国家的法”,并且希望把儿子赵小甲也培养成大清朝最优秀的刽子手:“皇太后说了,‘行行出状元,咱家是状元,儿子也得成状元”,带着一种子承父业的传统思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