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尚往来”绊倒“优秀校长”
2014-12-13曲轩
清风 2014年3期
关键词:学校
文_曲轩
“礼尚往来”绊倒“优秀校长”
文_曲轩
2013年11月4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地一所中专学校校长(正处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备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但大量赃款去向不明且尚未追缴,法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树华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同时判决,侦查机关扣押的赃款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笑纳“馈赠”
1994年2月,徐树华被选任为滇东曲靖一所中专学校的事业法人,为正处级领导。任职后,他大胆改革,学校工作迅速突破瓶颈驶入“快车道”,同时他也先后收获 “云南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优秀校长”“全国中等农业学校优秀教师”等诸多荣誉。
在2013年8月12日的法庭公开审理中,检方称,在2009~2012年期间,徐树华利用校长便利,为当地一家餐饮公司进入学校食堂和联合办学提供关照,先后三次收取这家餐饮公司老板现金6万元;2008~2013年,云南某棉纺有限公司为该学校供应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他也先后三次收取这家公司老板现金2.6万元;2010~2013年,为感谢徐树华在学生校服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关照和帮助,一家福利公司老总先后3次送上3.45万元。
“就是为感谢他在(我)承包学校食堂和联合办学中的关照和费用减免。”“早有准备”的餐饮公司老刘先后在学校停车场、路边等将一份份“谢礼”交给了徐树华。这种“感谢”“拜年”,从棉纺有限公司的赵老板口中也得到了证实,赵老板称他三次送钱都是在节假期间,共送了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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