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事立法和谐医患关系
2014-12-13郭蕊珠周海纯
决策与信息 2014年23期
郭蕊珠周海纯
1.哈尔滨市急救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56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推进医事立法和谐医患关系
郭蕊珠1周海纯2
1.哈尔滨市急救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56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近年来,我国医患冲突不断,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导致病患关系日益紧张、彼此信赖度逐步下降,直接影响着医患和谐问题。如何解决医患之间的关系,也成为目前医院及相关卫生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同样基于此目的从建立医事立法的角度出发,先后对医患关系法律属性、医事立法的迫切性、如何推进医事立法等三方面来分析阐述,详细解析医事立法的可行性,为和谐社会的建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医患关系;法律属性;医事立法
1、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争议
目前我国对于医事法律的定位依然不明确,没有完整的医事法律体系来规范医事领域、调解和和谐医患关系。现在学术界对于医患关系法律性质的定义有三种不同观点:一种是认为应当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另一种认为是民法的范畴,最后一种则认为应该是独立存在的法律规范。那么到底,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应该怎么定义,出现医患不和谐问题到底应该怎么解决,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医疗机构急切丞待解决的问题。
每次出现医患纠纷的时候,往往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是民事纠纷事件,但是去寻找民法中相关细则时又发现民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医患纠纷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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