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性报道的内在矛盾及其掌控——以《南国早报》为例
2014-12-13甘伟珊
中国记者 2014年7期
□ 文/甘伟珊
作为一种较系统、深入地反映政府、公共机构以及其他社会问题,并以寻求解决方法为主旨的新闻报道形式,调查性报道具有一些无法回避的内在矛盾,或者说是天然悖论:如阶段性推出还是和盘推出、追求真相与适度保护、新闻调查与司法审判等等。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如何处理好这些矛盾和问 题?
阶段性报道与和盘推出
今年年初,广西各类媒体报道:自治区物价局出台政策,2014年1月1日起,全区所有住宅小区内的公摊用电不再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改按居民合表户电价执行。每千瓦时比原来便宜约0.37元。这个政策的出台,源自《南国早报》的一组报道。
2013年4月24日,《南国早报》用3个版刊登了3篇报道,聚焦小区公共用电,对居民生活区的电费进行调查。这组报道采取阶段性推出,将调查进度及时刊出,增加了调查透明度,使一个拖延了30多年、影响全广西的电费问题得以解决。
当天《南国早报》第5版的报道首次针对居民生活区公摊电费标准提出疑问:广西全区居民小区内的楼梯、电梯、路灯等用电,都按0.9055元/千瓦时的“工商业用电”电价收费,比0.5283元/千瓦时的“居民生活用电”贵了0.3772元/千瓦时,这让人难以理解。第6版则披露,小区公共用电被“工商业”的依据是37年前(1975年)国家水利电力部的“水电财字(1975)67号”《电、热价格》划定的标准。第8版,刊登了记者采访的曲折经历——被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工作人员拒绝,并称记者是在“找茬”。
尽管令人费解的电价早该纠正了,但由于涉及到具体部门切身利益,37年了,楞是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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