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之争:如何融合共赢
2014-12-13刘炳路
中国记者 2014年7期
□ 文/刘炳路
一、糟糕的传统媒体版权生态
1.传统媒体的生产成本和版权收益严重背离。以《南方都市报》为例, 2009年通过内容对外许可获酬现金收入178万元,这些钱养不了10名记者,但整个报社将近4000人。类似《新京报》这样的综合性日报,不计印刷、纸张费,每个字的成本已经达到5元,而打包卖给网站的版权核算到单篇稿子单个字的话估计连一分钱都没有。相对其他媒体,《新京报》可能还是好的,一些传统媒体甚至连钱都不要,因为互联网的渠道提供了展示机会。
2.维权成本远大于维权收益。《新京报》曾经和浙江某网络公司打过一个官司,被裁定分成7000多个案子起诉,每篇稿子都要公证。取证的复杂麻烦让很多传统媒体望而却步,常常是赢了官司但赔偿连诉讼费都不够,除非证明这篇稿子的成本有多高或者别人为该篇报道支付过较高稿酬的例证才有望提高判决额度,很多媒体止步于繁杂的取证而不愿维权。
3.超范围使用和新内容未获授权。以往传统媒体和网站签署的多是平面内容授权,使用也仅仅是PC端,随着新媒体时代到来,会生产大量即时新闻,网站也会抓取并使用多个终端,需要重新取得授权。以《新京报》为例,每天呈现在纸上的新闻约70%左右,还有30%的即时新闻、视频、动漫、整合报道等首发在各个移动终端或者报网,并被快速抓取占据各网站重要位置,但这些内容的使用必须重新获得授权,并明确使用范围。事实上,很多传统媒体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对内容类型和许可使用范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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