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反贪局解剖腐败新变种
2014-12-13李思瑶
清风 2014年8期
关键词:银行
文_李思瑶
海淀区反贪局解剖腐败新变种
文_李思瑶
十八大以来,大批腐败分子特别是一些“大老虎”的落马,很好地显示了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如此反腐态势收到了良好效果,官场风气大有好转,许多官员都有所收敛。但值得我们警惕的是,仍有不少心存侥幸、执迷不悟的腐败分子,铁了心地要将腐败进行到底。
随着反腐的深入,这些人反侦察、规避法律的能力也在逐步增强,他们想方设法地为腐败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从而创造出了各种各样的腐败新变种。然而实际上,所谓的“新型腐败”,都只不过是腐败外在形式的变换,其本质并未改变。只要我们抓住了这一点,就不难发现那些合法外衣下的腐败本质。
“以借为名”的腐败新变种
近段时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了许多以借为名的权钱交易案件,例如,行受贿双方为了隐瞒其贿赂事实,由受贿人指定行贿人购买其看中的房屋、汽车,但为了掩人耳目,仍将购买的房屋、汽车登记在行贿人名下,而实际上由受贿人或其亲友长期居住或使用。
我局查办的李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件中,李某指定行贿人刘某替他购买价值人民币近200万元的别墅一套,并要求刘某支付别墅装修款款人民币40余万元,同时还让李某购买其指定的价值人民币53万元的路虎神行者汽车一辆。而为了躲避调查,李某让刘某将别墅及汽车都登记在行贿人刘某名下,对外宣称是借用刘某的汽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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