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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述与夏史研究

2014-12-12朱思远胡晓文

黑龙江史志 2014年22期

朱思远+胡晓文

[摘 要]崔述的《考信录》内容广泛,其中对夏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夏考信录》中。崔述对历代文献典籍中,关于夏的记载都颇有微词。在《夏考信录》中,他对清朝以前的文献中,所记载的关于夏的部分进行考证,本文联系当代夏史研究的结果对崔述的考证结果进行探讨。

[关键词]崔述;夏史;考信录

崔述,乾隆五年生于直隶大名府魏县,字武承,号东壁,卒于嘉庆二十一年。他一生呕心沥血写得一部《考信录》,全书共三十二卷。崔述继承家学,攻读史书极其勤奋,涉猎广泛,音韵训诂、天文数历、地理皆懂。他一生只任过福建省罗源县知县,用毕生精力来治学。《考信录》对后世研究中国古史有很大影响,奠定了他在考信辨伪学上的地位,堪称这一领域的泰斗。崔述上承宋儒的辨伪思想,下启民国时期的辨伪思想,对“古史辨”派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关于研究崔述的著作有顾颉刚的《崔东壁遗书》、吴量恺的《崔述评传》、邵东方的《崔述与中国学术史研究》,研究崔述的文章还比较多。但这些成果大多是研究崔述的治学思想、学术源流、崔述生平、崔述与顾颉刚及古史辨派的关系及在中国疑古辨伪史上的地位。对他仅有的著作《考信录》的研究,也只是研究《考信录》所体现的崔述的思想体系及其在考证方法上的局限性,并没有对《考信录》的内容进行研究。关于研究夏的著作和文章很多,但多是研究夏的文化遗址,夏族的起源,夏的文化源流及其区系,对夏的史实研究的较少。所以,本文以《夏考信录》为基础,研究崔述对历代史书中关于夏朝历史记载的考证,并结合现代人对夏的认识,就以下几个方面对崔述与夏史研究进行探讨。

一、崔述有关夏史的考证

由于崔述在《考信录》中以《六经》、孔孟之言为标准,对其它史书的价值来了个大否定。他说:“周道既衰,异端并起,杨、墨、名、法、纵横、阴阳诸家,莫不造言设事以诬圣贤。汉儒习闻其说而不加察,遂以为其事固然,而载之传记”(1),“自战国以来,邪说并作,皆托圣人之言以取信于世,亦有圣人之徒传而失其真者。汉、晋诸儒罔能辨识。至唐、宋时尊信日久,益莫敢以为非”(2),“《尚书大传》、《韩诗外传》、《史记》、《戴记》、《说苑》、《新序》之属,率皆旁采卮言,真伪相淆”(3)。所以最终他的考证原则就是,不敢把成书于战国、秦汉、魏晋时期的著作中,所叙述的夏朝时期的事情当做史实。但是,这不免有些偏颇。邵东方在《崔述学术中的几个问题》中说:“崔述在承认经书中材料的可靠性的前提下从事考证的,然而以经书为标准去怀疑古书、古史并判断其可靠性,必然会使崔述的考证工作受到极大的约束。”(4)崔述怀疑后世之书、伪书传说,但是不能一概否定,它们也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比如伪书和传说,徐旭生在《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说到:“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他历史方面的素质、核心,并不是向壁虚造的。”(5)

就崔述《夏考信录》,笔者认为并不是全都是考证的有理有据的,有些确系用书籍互证,文风文体等方法综合起来一起考证的,很严谨。但是有些不是,只是凭崔述的一己之见就下定论,这未免有些唐突。吴量恺在《崔述评传》中就提到:“崔述的考证有不够全面和绝对化的毛病。因为古人的学识未必都比后代人好,他们也受到时代的限制,如科学发展水平、人的认识能力、资料的局限等因素的制约,后代距古时较远,对古代了解较少,辨识有困难,但也有后代的有利条件,如科学水平的进步,对客观事物认识能力的提高以及新资料的不断发现,前代深信不疑的后代未必全信,前代认识不周或有意造伪之处,后人未必都不能觉察……崔述能对史书、经书进行考证辨析,写成《考信录》,是在清朝的乾、嘉时期,而不是在清之前。这有力地证明了后人的学识、能力不一定都比前人差。”(6)尤其是在后代,由于地下挖掘出来的资料越来越多,甲骨文、金文、竹简的出土,马王堆的帛书,云梦睡虎地的秦简,周原发现的青铜器物等,更使人开阔眼界,看到了过去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文字和实物资料,这应当补充于历史之中。

崔述把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作为人的理想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楷模。他认为“圣人”和“圣君”不会做不合礼法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被称为“圣人”、“圣君”了。就因为这样他否定了汤曾为桀臣的事实,以免因为“汤放桀”而毁了圣人的形象。这未免有些有失标准。

崔述在《夏考信录》中通过论述《论语集注》和近世的人关于禹“躬稼”、“教稼”不同看法,没有通过相关论证,就直接用“语意不伦”的理由下了定论,他认为“躬稼非教稼”,不可混为一谈,而且认为禹没有“教稼”、“躬稼”。但是禹在鲧死后被贬为庶人,曾经亲历畎亩,怎么说是没有“躬稼”过呢。

崔述的《夏考信录》提出了“家天下不始于禹”(7)的说法。世之论者都说:“二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8)。后世有人解释说:“尧舜之传贤也,欲天下之得其所也,禹之传子也忧后世争之之乱也。”(9)还有的人说:“传之子则不争,前定也”(10)。崔述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益的功德未必就逊于禹,益与禹都在九官之列,都有大功,都能辅佐舜成大事。益视禹就像当时禹视舜一样,不能说益非其人不应得天下。禹如果考虑到后人争位,那就更不会传给自己的儿子了。如果传给儿子,天下人必会议论其私心。虞舜时天下就非一姓,传给自己的儿子也可能会发生争乱,怎么能说禹担心会发生争乱而传子?所以,传子是不可能会避免战乱的。崔述认为:禹未曾传启,也未曾传益。尧舜及以前的时候,天下之人均择有德之人而归之,不存在传子和传贤的差别。禹死后天下是归于启还是归于益,禹是不可能过问的,也是不能够决定的。他最后提出来三代时期的家天下之制,萌生于启,后经历少康、杼等各个王的继承和演变,最后形成定制是在商朝,与禹无关,即“夏之世守天下,至少康、杼之后始然”(11),故家天下不是从禹开始的。

关于禹、益、启之间即位之事,孙淼认为:“禹和益之间不是什么禅让,而是一场你争我夺的激烈的斗争。首先是益篡夺了禹的职位,启又杀益而夺回了领袖的职位,这就是《竹书纪年》所说的:‘益干启位启杀之。”(12)他列出来证明:“《晋书·束皙传》引《竹书纪年》云:‘益干启位启杀之。《史通·疑古篇》引《竹书纪年》云:‘益为启所诛。《史通·杂说篇》云:‘《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韩非子·外主说右下》云:‘古者禹死,将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攻益而立启。《战国策·燕策一》云:‘禹授益,而以启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传之益也。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史记·燕召公世家》云:‘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不足任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13)这些记载,推翻了一直流传的禹和益之间禅让的传说。沈长云对这个问题也有所看法,他认为:禹“打算着按老规矩要将国君的位置转授给来自东夷的部落首领皋陶和伯益,但他同时却又很自然的将自己儿子启为首的本家族势力引入夏朝廷中的各级权力机构。即如战国时文献所说:‘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启人即禹子启家族之人。禹以自己家族之人掌管各权力部门,无异已在营造自己‘家天下的势力了。”(14)所以,这种权利结构的组成已经使得禹不想再将国君的位置交给他人,禹虽然还是做出了传贤的姿态,其实命令启去谋得君位。最终,“家天下的制度是奠基于禹统治的时期,而体现在启最终继承禹的国君位置这件事情上。”(15)

后羿射掉空中十个太阳中九个的事情,广为流传。崔述认为,后羿非射中十中之九日,而是一日之射中九鸟,三、五、九在古代是很多的意思。他纠正了世人的错误的看法,敢于质疑亘久的传说。他还总结道:秦汉时一些不合经义的说法,都是误会古人的原意,误读原句、又转加复述、曲解附会造成的。后人诵读,以为由来已久,遂不敢轻易议论,而以误传误。

二、当前对崔述夏史研究的有关探讨及启示

《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16)此处,崔述在《夏考信录》中做按,认为“贡金九牧”应为“九州之牧贡金”,因为这样才文义通顺,况且九州又不是都产金,怎么会都进贡金,他认为这段话应该以六字为句,“远方之国图物贡金,而九州之牧铸鼎象物”(17),这样与文理较顺。崔述只是猜测九州肯定不是都产金的,所以不可能九州都要贡金。在九州的贡品的问题上,邵望平在《<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一文中指出:“考古资料已经证明荆、扬二州进贡象犀孔翠,豫、兖二州盛产漆竹蚕桑是真实可信的。此外,‘降丘宅土可能是龙山时代至商代黄河下游地区先民生活的特点;‘淮夷蠙珠及鱼可能是指当时‘徐州特产的厚壳蚌制品及鳄鱼皮;‘岛夷卉服是亚热带气候条件下舟山岛民的风土记录等等。”(18)这些映证了崔述九州不可能都贡金的观点。

在“九州”这个问题上,崔述认为九州是存在的,但禹时九州与后代的九州的范围是不一样的,而且对《禹贡》的成书年代,没有给出答案。当代人对“九州”这个问题还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九州”在当时是存在的,有人认为是后人杜撰的。关于“九州”的问题,邵望平先生在《<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一文中,通过对黄河长江流域古代文化区系的研究,来证明《禹贡》“九州”的真实性。同时《禹贡》书中所记载的对黄河、长江流域九个区系山川、土壤、植被、物产、手工特产、人文等情况以及中央王国对各州田亩、赋税、贡品的规定和贡道的记录,也应是可信的。但是也应注意到,作者的地理知识仅限于商朝末年周朝初年中央所知的“天下”,还远远没有达到战国时的水平。“九州”并不是战国时代的托古假设,而是有三代的史实依据(19)。关于《禹贡》的成书年代,郑杰祥有不同看法,“《禹贡》所述九州的规模,不仅夏王朝不能实现,就是在商代……除了在畿内,还无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九州地域组织以进行统治……只有到了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普遍应用,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地交往的频繁,才能为《禹贡》的创作奠定物质和思想上的基础。适应着经济发展的需要,人们要求政治上统一的愿望愈加强烈起来,而《禹贡》正是当时思想家们为未来的统一设想出来的一种政治方案。”(20)

《史记·夏本纪》云:“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臾洛汭,作五子之歌。”(21)太康失国的具体情况,《史记》里没有记载,但是在《左传·襄公四年》有所记载:“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锄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过,处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22)崔述对太康失国、少康中兴之事中的细节问题有所疑问,如:“仲康既在故国,相何以又在帝丘”(23),但是对其基本大事没有疑问。徐中舒在《夏代的历史与夏商之际夏民族的迁徙》中指出:“穷石地区就是鬲的所在地,也就是彩陶文化和黑陶文化交会之地区。羿在这个地方,把夏灭掉了。但是,他自恃善射,不理政事,不用贤人,而用寒浞。寒浞灭了羿,夺其妻,生浇及豷,封浇于过,封豷于戈。过在掖县,戈在宋郑之间,都是黑陶文化区。夏的失国,表示了东方黑陶文化区与西方彩陶文化区的斗争,这种斗争的前提,必须是黑陶文化进入低地区域。虽然最初是夷战胜了夏,但是,这一次最终还是夏战胜了。所以,《左传·哀公元年》说,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而‘复禹之绩。这也就是所谓的少康中兴。”(24)可见在地下发掘出的遗址中所发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因素与史籍中所记载的相一致,这就证明了史实的少康中兴的真实性。

《国语·鲁语》云:“桀奔南巢。”(25)“汤伐桀,桀奔南巢”见于《尚书·仲虺》、《国语·鲁语上》、《古本竹书纪年》、《吕氏春秋·论威》及《说苑·权谋》等周代秦汉时期典籍。这一事件,崔述没有质疑,但是关于南巢的地望,前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杜金鹏在《夏商文化断代探索》指出:“关于南巢之地望,学者多以为即春秋时吴、楚间之巢国、秦汉西晋时之庐江郡居巢县、唐宋之庐州巢县。此外,还有南巢在宋代舒州桐城县说。关于春秋巢国,杜预认为即六县东之居巢城,罗泌亦云‘故巢城在皖北六东,六县即今安徽六安县,皖即合肥,桐城亦即今桐城。又据在巢湖市郊发现的唐代伍钧墓志铭云,墓之所在南焘乡紫薇里即古南巢之地,距伍钧墓不远的王乔洞石窟中,有北宋绍圣年间的石刻曰‘居巢紫薇洞天,则居巢括有巢湖东岸,今巢湖市一带古亦有南巢之名。总之,古人所说的南巢地望,大体说来,在安徽江淮之间,以巢湖为中心的一带地方。”(26)桀奔南巢的地望,北过合肥,南过桐城,东过巢湖,西界当为大别山。在当代,这些地方先后发掘出了一些文化遗存,很多学者指出这些是与二里头文化相似的文化遗存,比如:有含山大城墩、肥东吴大墩、肥西大墩孜、寿县斗鸡台与青莲寺、以及六安西古城等。而二里头文化因素在江淮地区的大量涌现,与相邻文化的慢慢影响已经不相适应,只能用人群的迁徙来解释才最为妥当。因此,也恰好证明了古文献记载中的“桀奔南巢”。

崔述所著的《夏考信录》,把自己怀疑的先秦、秦汉间所记载的有关夏的事迹进行了考辨。他秉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精神,对古文献中所记载的夏进行考辨,对缺乏证据的历史事件,宁可以“不可考”为考辩结果,也不随便下结论。崔述不宗门户,不囿家法,求真求实,又不拘泥于考据。梁启超就曾称赞崔述为“名声很大的辨伪学家”。崔述在疑古辨伪史上有很大的成就,对顾颉刚等古史辨派人员有很大影响,并为他们所看重,他们发展崔述之学,推动了史学的发展。当然,每个学者都不能避免在学术中出现的局限性。崔述学术中所出现的问题,有思想上与学术方法上的原因,由于他固守儒家道统之说,他的研究受到了很大的局限。所以,尽管他能指出许多历史文献中出现的错误,但是一到最后防线,他就在圣人、圣王面前敛手了。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这是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不能苛求。崔述的巨大功绩就是他用独特的视角,实事求是的态度在一片暗淡的古史研究中开辟出一条光明之路,为后世史学家研究中国古史打开了缺口,让后代的学者能够在他的基础上,另辟研究的新路。崔述给后代的启示应该是,不拘泥于文献,不囿于门派,不随便下结论,以负责任的态度来研究古史,要注重地上材料与地下材料的结合,正确对待它们的结合,不能用地上材料去附会地下材料。就如顾颉刚先生说的:“因为古代的文献可征的已很少,我们要否认伪史是可以比较各书而判定的,但要承认信史便没有实际的证明了。”(27)

注释:

(1)崔述撰,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4页。

(2)崔述撰,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4页。

(3)崔述撰,顾颉刚编订:《崔东壁遗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页。

(4)邵东方:《崔述学术中的几个问题》,《中国文化》,1994年第1期。

(5)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20页。

(6)吴量恺:《崔述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2页。

(7)[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9页。

(8)[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9页。

(9)[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9页。

(10)[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0页。

(11)[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9页。

(12)孙淼:《夏商史稿》,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94页。

(13)孙淼:《夏商史稿》,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93页。

(14)沈长云:《先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2页。

(15)沈长云:《先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页。

(1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669页。

(17)[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1页。

(18)邵望平:《<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518页。

(19)邵望平:《<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502—510页。

(20)郑杰祥:《夏史初探》,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3页。

(21)[汉]司马迁:《史记·夏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85页。

(2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936页。

(23)[清]崔述:《夏考信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5页。

(24)徐中舒:《夏代的历史与夏商之际夏民族的迁徙》,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601页。

(25)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校点:《国语·周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58页。

(26)杜金鹏:《夏商文化断代探索》,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610页。

(27)顾颉刚:《古史辨自序》,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页。

作者简介:朱思远(1989-),女,保定博野人,河北大学宋史中心研究生三年级学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经济史;胡晓文(1990-),男,沧州中捷人,河北大学宋史中心研究生三年级学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