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劣币驱逐良币经济法则”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发展思考①
2014-12-05李明
当代体育科技 2014年14期
关键词:体育
李明
(泰山学院体育学院 山东泰山 271021)
目前我国的体育健身行业存在着几类健身指导员的激烈职场竞争: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持社会性体育职业资格证的私人教练、持国家体育职业资格证的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职场竞争中,带有移民性质的私人教练明显处于优势,而土生土长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则明显处于劣势。立足上述实际,利用相关经济学原理,剖析上述现象产生的根源,归纳总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无论对于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职场竞争力,还是对于目前亟待解决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发展均有重要的现实及理论意义。
1 “劣币驱逐良币”经济法则概述
“劣币驱逐优币”经济法则指在实行金、银复本位条件下,金银有固定的法定比价,而在实际流通领域内受供需、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两者又存在一个市场比价。由于该现象是格雷欣首次发现并提出的,所以称此经济归责为格雷欣法则。
2 健身指导员职场竞争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毋容置疑,当今的健身指导员人力资源市场被上述四类健身指导员充斥着,可以形象地将其描述为流通在健身指导员人力资源市场上的4类“货币”。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按照职业法本应只能在非营利性社会体育指导活动中从事指导工作,可是由于相关部门资格准入制度监管不力,在一些营利性体育场所往往晃动着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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