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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安大明宫内机构考论——以命妇院、少阳院、客省、史馆为中心

2014-12-04杜文玉

江西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史馆大明宫少阳

■杜文玉

唐大明宫内的命妇院、少阳院、客省、史馆等机构,除命妇院外,大都是大明宫建成后陆续兴建的,其中史馆的位置还发生过变化,再加上史籍记载较少,所以极少有人进行过研究。其中学术界对唐代史馆制度研究较多,但对史馆的具体方位却无人问津;其余三个机构无论是地理方位还是职能均极少研究,故有必要把这些问题搞清楚。

一、命妇院的方位与功能

唐朝宫廷中共有两处命妇院,一处在西内东宫的宜春宫门外,一处在东内大明宫内。关于大明宫内命妇院的地理方位,宋敏求的《长安志》卷六《大明宫》载:“中书省省北曰殿中内省,西有命妇院,北有亲王待制院。”徐松之书记载与此相同,其注文曰:“命妇朝于光顺门,故置院于此。”[1](P21)《唐会要》卷六四《集贤院》载:“西京在光顺门大衢之西,命妇院北,本命妇院之地。开元十一年分置。北院全取命妇院旧屋。”说明命妇院位光顺门大街的西面,中书省之北,殿中内省之西的位置上。命妇院又分为内、外命妇两院,《唐会要》卷五三《杂录》载:“(元和)十三年九月,宰臣皇甫镈奏:旧例,平章事判度支,并中书省借阙官厅置院,臣以为事体非便。今请权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置官典院。”既然有外命妇院,则一定还有内命妇院。《唐会要》卷二六《命妇朝皇后》载:“诸亲及外命妇朝贺辞见见参谢入内,从听依前件,至内命妇朝堂。”所谓“内命妇朝堂”,即内命妇院朝堂。从这条记载看,命妇院内还建有朝堂,作为内外命妇朝拜皇后、举行礼仪的场所。[2](P51)

那么何谓命妇呢?史载:“国朝命妇之制,皇帝妃嫔及皇太子良娣以下,为内命妇;公主及王妃已下,为外命妇。王之母妻为妃。”[2](P573)可见皇帝与皇太子的嫔妃为内命妇,公主及其他贵族、官僚母妻为外命妇,具体规定是:

凡外命妇之制,皇之姑,封大长公主,皇姊妹,封长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视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王母妻,为妃。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三品已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若勋官三品有封,母妻为郡君。散官并同职事。勋官四品有封,母妻为乡君。其母邑号,皆加太字,各视其夫、子之品。若两有官爵者,从其高。若内命妇,一品之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之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之母,并为正五品县君。凡妇人,不因夫及子而别加邑号,夫人云某品夫人,郡君为某品郡君,县君、乡君亦然。凡庶子,有五品已上官,皆封嫡母。无嫡母,封所生母。[3](P1821)

从以上规定可知,凡官阶在五品以上者,皆可为其母妻请求加封邑号,即成为外命妇,其中勋官四品以上才可以请求授予邑号。另外对内命妇而言,也可以凭借自身地位(品阶)为自己的母亲请授邑号。不过唐朝并不是凡五品官皆可给其母妻请授邑号,技术官即使达到五品,也不能请授。但是在元和十三年(818)六月时,情况发生了变化,“三品已上阶为郡夫人,即止。其国夫人须待特恩,不在叙例”[2](P1773)。就是说三品以上(包括一品)官员其母妻的邑号最高为郡夫人,如果要授以国夫人,必须要皇帝的特殊批准,而以前则是“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可见更加严格了。

《周礼》有贵族、官员朝见天子,命妇朝女君的记载,但是唐朝自建立以来,并未实行此制。永徽五年(654),武则天被册立为皇后,十一月,令“群臣命妇朝皇后”。这是唐朝实行此礼的开始。当时的情况是:“命群臣及四夷酋长朝后肃义门,内外命妇入谒。”[4](P3475)这是指在太极宫的情况。从这一记载看,男性群臣与内外命妇并不在一处朝见武后。但是从唐肃宗乾元元年(758)起,元日、冬至,却命百官、命妇于光顺门朝见张皇后。于是礼仪使于休烈上奏说:“命妇又朝光顺门,与百官杂处,殊为失礼。”[3](P4008)肃宗遂下令停止朝见。本来元日、冬至是唐朝举行外朝大朝会的日子,届时在京文武九品以上都要入宫朝见皇帝,即使在武则天当皇后时,也没有在这两个日子接受群臣与命妇的朝见,因此于休烈对张皇后此举提出反对意见,并不全因为群臣与命妇杂处的缘故,也包括反对皇后违反唐朝旧制,有意提高其地位的意思在内,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出于对皇后擅权的担忧。但是元和十五年七月,穆宗颁敕曰:“‘今月六日是朕载诞之辰,奉迎皇太后于宫中上寿。朕既深欢慰,欲与臣下同之。其日,百僚、命妇宜于光顺门进名参贺,朕于光顺门内殿与百僚相见,永为常式。’非典也。”[3](P479)所谓“非典”,意即在皇帝诞日的这种做法不符合唐朝制度。在唐文宗统治初期,每年的元日、冬至,皇帝如不举行大朝会,则要群臣与命妇去朝见皇太后、太皇太后。如“太和元年十一月甲申,日南至,宰臣率百官洎外命妇诣兴庆宫及光顺门行朝贺之礼”。再如太和“二年正月戊午朔,权停朝贺,文武百寮及命妇并赴兴庆宫及光顺门起居太皇太后、义安皇太后。十一月己丑,日南至,宰臣及百寮诣兴庆宫、光顺门,进名起居”[5](P1283)。“正月戊午朔”,就是这一年的元日,日南至,就是冬至。在这里问起居也是朝贺的一种方式。可是却没有任何朝臣因为男女混杂,颇失礼仪,而出面谏止过,原因就在于这时已不存在对内宫擅权的担忧。

那么,内外命妇朝见皇后、皇太后的时间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唐睿宗时规定:“每月二十六日及岁朝、冬至、寒食,五月五日,并命所司于命妇朝堂供养,入诸命妇朝参。”[2](P575)此后还有变化,如“元和元年十月,太常奏:‘外命妇参贺皇太后仪制,自今以后,每年元日、冬至,外命妇有邑号者,并准式赴皇太后所居宫殿门,进名参贺。其立夏、立秋、立冬,并进名参。如泥雨即停。’依奏”。可知此次已改为每年的元日、冬至、立夏、立秋、立冬朝贺皇太后。这里没有提及皇后,是因为唐宪宗从未立过皇后之故。至唐穆宗时期,由于皇太后居住在兴庆宫,皇后住在大明宫,于是又规定“即诣兴庆宫起居讫,诣光顺门起居”。也就是说先朝贺皇太后,然后再朝贺皇后。[2](P575-576)唐敬宗未册立过皇后,所以即位之初,遂颁敕停止了此礼。然从此后的情况看,这一礼仪一直坚持到唐朝灭亡前夕。

唐朝对命妇的管理制度颇为复杂,加封邑号这件事由吏部司封司掌管,主要是管外命妇的邑号授受,这一点在唐代的相关政书中写得十分清楚,内命妇的授受则由皇帝自己掌握。由于内外命妇的成分比较复杂,一旦获得邑号后,唐朝规定:“凡皇家五等亲,及诸亲三等,存亡升降,皆立簿书籍,每三年一造。除附之制,并载于宗正寺。”[3](P1822)可见宗正寺不仅掌管男性宗室事务,皇室中的女性也在其职掌之内。

命妇朝见皇后、皇太后的相关礼仪却由太常寺掌管,如元和十五年二月,“太常寺奏:‘内外命妇,请至朝贺参奉前五日,宗正寺、光禄、内侍省计会进名,御史台具集日,转牒诸司。余准元和元年敕处分。’依奏”[2](P576)。为什么要太常寺出面进奏呢?原因就在于其为礼仪主管部门。为何又牵涉到宗正寺、光禄寺、内侍省、御史台等机构?原因是宗正寺掌管宗室中的命妇事务;光禄寺掌管朝会进食事务,史书就有不少皇后在接受内外命妇朝见时赐宴的相关记载,这件事宫中六尚之一的尚食局不能管,因为这毕竟也是一种“朝会”;内侍省掌管内命妇的相关事宜及外命妇名帐,所以也要知会;至于御史台是因其负有监察之责。如元和二年七月敕:“外命妇朝谒皇太后,多有前却,今后诸亲委宗正寺,百官母妻委台司。如有违越者,夫子夺一月俸,频不到,有司具状奏闻。”[3](P421)这里所谓“台司”,就是指御史台,其主要监察的是外命妇中的百官母妻,宗室中的外命妇则有宗正寺监管。

命妇朝见皇后、皇太后时的具体事务却是由内侍省掌管。据《新唐书》卷四七《百官二》载:“内谒者监十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凡诸亲命妇朝会者,籍其数上内侍省。命妇下车,则导至朝堂奏闻。”原注曰:“唐废内谒者局,置内典引十八人,掌诸亲命妇朝参,出入导引。”又曰:“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分莅诸门。”这里所说的“朝堂”,就是指命妇院内的朝堂。内谒者监的职能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掌管外命妇名帐,另一条则是导引其至朝堂。内谒者的主要职能也是两条,一是掌管命妇的朝会班位,一是“分莅诸门”。因为要进至光顺门,还要经过多道宫门,其分莅诸门,实际起到了一个导引作用,当抵达光顺门外的命妇院后,则由内谒者监导引进朝堂。命妇的班位基本上还是由其品阶高低决定的,如果品阶相同,则其母的班位排在子妇之前。

命妇院主要是命妇们朝见皇后、皇太后的场所,史籍中有大量的命妇在光顺门朝见或进名起居的记载,实际上都是在命妇院内进行的,并非光顺门外进行,举行朝见仪式的具体场所就是命妇院朝堂。这里还是举行丧葬之礼的场所,如襄城公主薨,“高宗举哀于命妇朝堂”,并派人吊祭。[4](P3645)以相关记载看,命妇院内还有不少房舍,这是因为命妇入宫后,还得有一个等待召见的场所,相当于朝官们的待漏院。唐朝被迫迁都洛阳后,唐哀帝在天祐二年(905)七月二十三日颁敕说:“册皇太后,内外命妇,比合朝贺。今缘命妇未有院宇,兼虑或阙礼衣,若准旧仪,恐难集事。宜令各据章表称贺。”[2](576)这是因为迁到洛阳后,尚未修建命妇院,致使内外命妇无处举行朝贺的缘故。从而证明命妇院为命妇朝见皇后与皇太后的专门场所,一旦失去这一场所,就没有合适的举行相关礼仪的处所了。

此外,命妇院还具有管理命妇相关事宜的职能。大中五年(851)四月,宣宗颁敕曰:“起自今以后,先降嫁公主、县主,如有儿女者,并不得再请从人。如无儿者,即任陈奏,宜委宗正等准此处分。如有儿女妄称无有,辄请再从人者,仍委所司察获奏闻,别议处分,并宣付命妇院,永为常式。”[2](P85)这道敕令的基本内容就是对已出嫁的公主、县主再嫁人的限制,即已有子女者不得再嫁。这样一条禁令有宗正寺和监察机构执行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宣付命妇院呢?可见命妇院也负有管理命妇的职能,因为公主、县主也属于外命妇之列。

二、少阳院的地理方位

少阳院为皇太子所居之处,这一点是无疑义的。关于少阳院在大明宫的方位,《长安志》卷六《大明宫》说:“翰林门内翰林院、学士院,又东翰林院,北有少阳院。”李肇《翰林志》曰:“其北门(指翰林门)为翰林院,又北为少阳院。”[6](第595册,P347)程大昌《雍录》卷四曰:“翰林院又北则为少阳院。”在这些记载中,李肇的《翰林志》最早,他本人曾在元和时在学士院任官,所记应最为可靠。故可以肯定在翰林院以北,确有少阳院存在,由于其位于大明宫以西,可以称之为西少阳院。

可是又有记载说:穆宗元和十五年“十月,发右神策军兵各千人,于门下省东、少阳院前筑墙”[5](P160)。《唐会要》卷三○《大明宫》亦载:元和十五年十月,“发右神策兵各千人,于门下省东、少阳院前筑墙,及造楼观”。《阁本大明宫图》在待制院以东、浴堂殿东南,也标绘了少阳院,但却没有标绘翰林院以北的这处少阳院。唐人李庾《两都赋》云:“宣徽洞达,温室隅南,接以重离,绵乎少阳。”[7](卷44引)说明在温室殿南也有少阳院。胡三省亦曰:“大明宫中有少阳院,在浴堂殿之东,温室殿西南。”[8](P7499)这一切都证明在门下省以东的待制院东面,温室殿以南、浴堂殿东南,也有一处少阳院。徐松不察这种实际情况,只承认这处少阳院,却断然地说:“《长安志》言右银台门北翰林院北有少阳院,误。”[1](P20)由于这处少阳院位于大明宫的东边,可以称之为东少阳院。

综上所述,大明宫有两处少阳院应是无疑义的,但是为什么要建两处少阳院呢?学界却有不同的观点。有一种观点认为东少阳院是太子处理政务的外廷,相当于东宫的左右春坊等曹司,西少阳院则是太子寝居燕乐的内宫。[9](P144)香港学者赵雨乐在《唐宋变革期之军政制度——官僚机构与等级之编成》中支持了上述观点,并认为史料多记载西少阳院,是因为唐朝中后期宫廷事变多发生在夜间。这种观点的提出者不知唐后期的太子与前期不同,不仅不能预闻政事,也极少监国,反倒时时处在皇帝的监视之下。此外,在史籍中从未见到太子在少阳院处理政事的记载,因此这种观点很难使人信服。

还有一种观点根据《新唐书》“太子不居东宫,处乘舆所幸别院”[4](P3616)的记载,认为东、西少阳院的设置与历朝皇帝在大明宫的寝殿变化有关,即随着皇帝居处的变化,太子的居处也随之改变。[10](P24-26)这一观点比较符合唐代的实际情况,但由于此文在论述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错误,且有一些不完善之处,故补充论述如下:

太子不居东宫,而另置少阳院以居之,始于唐玄宗时期。玄宗自即位以来,吸取了唐前期宫廷斗争的教训,对太子防范甚严,不但不许其预闻政事,而且还将其搬离太极宫东边的东宫,移居于少阳院,使其无法与东宫系统的官员接触。此外,对诸王也防范甚严,兴建了十王宅与百孙院,将他们集中安置,设官监管之。史载:玄宗“每岁幸华清宫,宫侧亦有十王院、百孙院”[3](P3272)。不仅如此,凡皇帝巡幸,太子亦随行,所居乘舆旁之别院,亦谓之少阳院。在唐后期凡储君皆先居少阳院,也不一定全是太子。如文宗病危,仇士良等矫诏立武宗为皇太弟,从十六宅迎入少阳院,待文宗驾崩后,再御正殿即皇帝位。[3](P584)

唐玄宗时期太子居住在东少阳院或是西少阳院?史无记载,不敢妄论。唐肃宗时太子应居住在西少阳院。主要理由是当时肃宗居住在长生殿养病,此殿的方位,诸书均语焉不详,只是说在大明宫内。徐松说:长生殿,“阎氏若璩曰寝殿也”[1](P24)。日本僧人圆仁说:“长生殿内道场,自古已来,安置佛像经教。抽两街诸寺解持念僧三七人,番次差入,每日持念,日夜不绝。今上便令焚烧经教,毁拆佛像,起出僧众,各归本寺。于道场安置天尊老君之像,令道士转道经,修炼道术。”[11](P176)也没有说清楚长生殿在大明宫中的方位。既然武宗在这里安置过老子之像,故很可能在三清殿附近。当时张皇后欲诛权阉李辅国与程元振,命越王与“内谒者监段恒俊选材勇宦者二百人,授甲长生殿。以帝命召太子。程元振以告辅国,乃相与勒兵凌霄门,迎太子,以难告”。派禁军将太子保护于飞龙厩,然后“勒兵夜入三殿,收系及恒俊等百余人系之,幽后别殿。后及系皆为辅国所害”[4](P3617)。《旧唐书》对此事的记载更加清楚,“元振握兵于凌霄门候之,太子既至,以难告”[3](P3383)。从这些情况看,长生殿当在凌霄门附近,恰好三清殿也距此门很近,否则李辅国在这里等候太子岂不落空?宝应元年(762)四月“丁卯,肃宗崩,元振等始迎上于九仙门,见群臣,行监国之礼。己巳,即皇帝位于柩前”[3](P268)。从以上这些情况看,代宗为太子时应居住在西少阳院。代宗只有居住在这里,才符合太子居于皇帝寝殿附近的惯例,且从西少阳院前往长生殿,必然从凌霄门附近经过,如居于东少阳院,赴长生殿时则不必经过凌霄门。

唐德宗欲废太子,召李泌议之,李泌曰:“太子自贞元以来常居少阳院,在寝殿之侧,未尝接外人,预外事,安有异谋乎!”据此可知,少阳院的确在皇帝寝殿之侧。胡三省在这里注曰:“大明宫中有少阳院,在浴堂殿之东,温室殿西南。”又在“寝殿之侧”后注曰:“德宗常居浴堂殿。”[8](P7499)那么德宗是否经常住在浴堂殿呢?还有史料可以证明。德宗曾对户部侍郎裴延龄说:“朕所居浴堂殿,一栋将压,念易之,未能也。”[4](P5107)据此可知德宗的确常居于浴堂殿。关于浴堂殿的具体方位,考古工作者在清思殿以南、紫宸殿以东,探查到东西排列的三个夯土基址,认为由西向东依次是绫绮殿、浴堂殿和宣徽殿,其中以浴堂殿遗址最大,东西长85米,南北宽70米。①据此来看,浴堂殿应是大明宫规模最大的殿廷之一。②其西南方向即东少阳院,可知胡三省之论是正确的。

不过德宗死于会宁殿,时太子李诵患疾,史载:“太子知人情忧疑,紫衣麻鞋,力疾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人心粗安。”[8](P7607)九仙门位于右银台门之北,于是有人据此认为太子当居于西少阳院,而反对太子曾在东少阳院居住过。[10](P24-26)这种看法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对,上面的论述已经很清楚地表明太子在贞元前期的确居于东少阳院,李泌当时为宰相,不可能把太子的居处搞错了。德宗在位25年,不可能一直居于浴堂殿,后来移居会宁殿也是很正常的事,虽然目前无法搞清会宁殿在大明宫中的方位,但从太子力疾出九仙门的举动看,此时太子一定居于西少阳院,故会宁殿当位于大明宫的西部,距西少阳院不会远。因为当时人心疑惧,太子李诵在九仙门召见诸军使时,一定会竭力装出病情不甚严重的样子,由于西少阳院距九仙门不远,故太子尚可勉强抵达。如果仍居于东少阳院,则一定会出左银台门或玄化门召见诸军使。

直到唐末少阳院一直为太子居住之所,如昭宗被宦官刘季述废黜,囚于少阳院,立太子为皇帝。后来宰相崔胤与禁军将领孙德昭联合,诛杀刘季述等乱党,迎昭宗复位,太子复归于少阳院。

胡三省说:少阳院,“亦谓之东宫”[8](P7852,胡注)。此说甚是。如文宗开成五年(840)正月,文宗暴崩,“(仇)士良统兵士于十六宅迎太弟赴少阳院,百官谒见于东宫思贤殿”[5](P122)。再如刘季述废黜昭宗时,对他说道:“愿太子监国,请陛下保颐东宫。”胡三省注云:“颐,养也;言于少阳院自保养也。”[8](P8539,胡注)这一切都证明当时人已将少阳院视为东宫了。

为了加强对太子的监管③,唐后期还设置了少阳院使一职,由宦官充任,从《西门珍墓志铭》的记载看,墓主从内侍省高品,“转为少阳院五品”,并有“以辅储皇”等话。[12](P123)可知这个少阳院五品就是少阳院使,在内诸司使系统中,这一使职的地位也不算低。少阳院使通常置二人,如开成三年,文宗“以中人张克己、柏常心充少阳院使”。其下还有判官、品官、白身及内园小儿等数十人。[3](P4541)之所以置两员使职,很可能与少阳院分为东西两院有关。为了加强对太子的教育,皇帝往往还选择博学硕儒为太子侍读。除此之外,少阳院还有驻兵,文宗即位时,“赐少阳院宿直官健共四百人,钱各二十五贯、绢二十五匹”[5](P946)。在大明宫中的其他机构皆无驻兵,唯独少阳院有之,反映了皇帝对太子的一种防范心理。

三、客省的地理方位与职能

客省并非唐朝独有,早在南朝刘宋时就已有设置。④隋文帝初建大兴宫时,便在宫中也建立了客省。⑤唐朝建立后改大兴宫为太极宫,其原客省改为内客省。唐玄宗开元元年(713)七月,玄宗出手镇压太平公主势力,“上因王毛仲取闲厩马及兵三百余人,自武德殿入虔化门,召(常)元楷、(李)慈,先斩之,擒(贾)膺福、(李)猷于内客省以出,执(萧)至忠、(岑)羲于朝堂,皆斩之”。胡三省注曰:“四方馆隶中书省,故内客省在焉。中书省在太极门之右。膺福、猷皆中书省官也。”[8](P6683)这里所谓的“内客省”当是隋朝客省的继续。内客省在唐朝始终存在,如大历八年(773),晋州男子郇谟上书言事,“帝召见,赐以衣,馆内客省”[4](P4715)。再如“(颜)真卿为李希烈所拘,遣兄子岘及家仆奏事五辈,皆留内客省,不得出”[4](P4980)。

大明宫建成后,也置有客省。关于始置时间及方位,《长安志》、《雍录》、《类编长安志》等书皆不载。《资治通鉴》载:“初,代宗之世,事多留滞,四夷使者及四方奏计,或连岁不遣,乃于右银台门置客省以处之。”[8](P7264)《唐会要》卷六六《鸿胪寺》亦载:“永泰已后。益以多事。四方奏计。或连岁不遣。仍于右银台门置客省以居之。”又据《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载:代宗时,“朝多留事,经岁不能遣,置客省以居”。可知客省乃永泰时期(765—766)所建。但其方位是在右银台门内还是门外,却未有明确的记载。据《旧唐书》卷一一八《李少良传》载:“少良怨不见用,乘众怒以抗疏上闻。留少良于禁内客省,少良友人韦颂因至禁门访少良,少良漏其言。”这里所谓禁门,是指右银台门,既称“禁内客省”,说明客省当建在右银台门内。此事《册府元龟》卷一五二《帝王部·明罚》亦有记载,原文是“留少良于禁中客省”。不论是“禁内”或“禁中”,都说明客省是建在宫墙以内的。

通常认为晚唐五代“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主要负责藩镇派至朝廷的人事往来”[13](P69-82)。这一结论应无问题,但并不全面,有必要再展开论述。

据《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载:

时回纥有助收西京功,代宗厚遇之,与中国婚姻,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余万匹。而中国财力屈竭,岁负马价。河、湟六镇既陷,岁发防秋兵三万戍京西,资粮百五十余万缗。……而诸镇擅地,结为表里,日治兵缮垒,天子不能绳以法……然帝性俭约,身所御衣,必浣染至再三,欲以先天下。然生日、端午,四方贡献至数千万者,加以恩泽,而诸道尚侈丽以自媚。朝多留事,经岁不能遣,置客省以居。上封事不足采者,蕃夷贡献未报及失职未叙者,食度支数千百人。

据此可知,客省接待者主要为四类人员:一是诸道贡献的使者,二是蕃夷使者,三是上书言书之人,四是失职未叙者。本来接待四夷使者的任务由鸿胪寺负责,《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鸿胪寺条载:“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后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若诸蕃人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其入京后由鸿胪礼宾院接待安置。宦官势力膨胀后,置鸿胪礼宾使专掌此事。从上引《新唐书》之文看,客省也负责这方面的事务,其实客省负责的是传宣召见之事,详情下面再谈。

客省除了以上职能外,还具有拘押人员和安置待罪官员的职能。如成德节度使李宝臣卒,其子李惟岳继任节度使,后被兵马使王武俊所杀,传首京师。李惟岳弟李惟简时在京师,唐德宗遂将其“拘于客省”[4](P5950)。再如唐末李茂贞与朱全忠大战,“全忠泥首素服,待罪客省……有诏释全忠罪,使朝服见”[4](P5901)。说明客省具有这方面的职能,否则朱全忠也不必在这里待罪。

客省建立后,其长官称客省使,由宦官充任,为内诸司使之一。客省使的职能除了掌管以上所提到的接待事务外,最主要的职能还是传宣职能。如甘露之变发生后,大批朝官包括宰相王涯在内被宦官诛杀,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三次上疏询问王涯到底犯了何罪而被诛杀,并且派遣焦楚长到长安,“于客省进状,请面对”[3](P564)。为何通过客省进状,请求面见皇帝?原因就在于其具有这方面的职能。再如上面提到朱全忠在客省待罪,昭宗“命客省使宣旨释罪”。胡三省注曰:“时客省使,盖通知閤门事,故令宣旨释罪。”[8](P8593及胡注)意思是客省使掌管了閤门使的职能,故令其宣传皇帝之旨。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一是閤门使此时并非废去,故客省使不可能取而代之,二是客省使与閤门使职能不同,前者具有导引接待之责,后者有传宣通报的职能。因为当时未在宫中,故客省使只是临时顶替了閤门使的职责而已。

在唐后期客省使职能更多地体现在外事接待方面,据宦官《刘中礼墓志铭》载:客省使的职能是“四方之觐礼,万国之奏籍,举不失时,动而合度”⑥。《全唐文》卷八三八收有薛廷圭所撰的《授刘处宏通议大夫内侍省监充客省副使制》一文,其中写道:“内省华资,司宾重任。宫朝之选,历代攸难。……况遐方即序,重译来庭。尤思周敏之才,用副绥怀之旨”云云。“司宾”、“遐方”、“重译”等词汇已将这时的客省职能表述得再也清楚不过了。唐人杨钜所撰的《翰林学士院旧规》中的“对见仪”条载:“大殿对蕃客……先于殿西北隅立候,客省奏:‘某乙等到’,殿上云‘唤’,客省使递声云‘唤’,即鞠躬高唱‘喏’,趋至庭前。”[6](第595册,P360)可见客省使不仅有导引之责,而且还在皇帝召见蕃客的礼仪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清楚,即上面提到的鸿胪礼宾使,其原本负责外事接待任务,这一使职始终未废去,这样岂不与客省使的职能重复了?其实并不重复,因为这一使职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据《刘中礼墓志铭》载,墓主也担任过鸿胪礼宾使,志文在记载其任这一使职时写道:“近者北通黠戛斯,西降嗢末,岁时屈膝交辟,献琛执贽者,梯航相接。大行人饔饩,劳问之勤,而辫发貂裘者,无不感悦。”从这些记载看,此时的鸿胪礼宾使主要职能已转为外交出使方面,至于外来贡物的接受与价值评估以及觐见皇帝的安排,似乎仍由其负责,志文所说的“贽”,就是指这些外来的贡品。需要指出的是,有关这方面的史料仍然比较缺乏,这个问题还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余地。

需要说明的是,天复三年(903),宰相崔胤勾结朱全忠大杀宦官,至此诸司使之职遂由内夫人(宫中女官)充任,客省使亦同。昭宗天祐元年四月敕曰:“今后除留宣徽两院、小马坊、丰德库、御厨、客省、阁(閤)门、飞龙、庄宅九使外,余并停废。”[2](P1720)《资治通鉴》也记有此事,并说:“仍不以内夫人充使。”《考异》曰:“盖初诛宦官后,内诸司使皆以内夫人领之,至此始用外人也。”[8](P8631)这里所谓“始用外人”,即至此改用士人充任了。此外,五代十国时期除了有客省使的设置外,还有内客省使的设置,但在唐代的史料中还未发现有后者的设置。

四、史馆的地理方位

史馆在唐代有三处,一处在西内太极宫,一处在兴庆宫,另一处则在大明宫。在大明宫内的史馆方位,《长安志》卷六《大明宫》载:“日华门东有门下省,省东宏文馆,次东史馆。”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一《大明宫》载:“日华门外门下省,其东弘文馆,又东,待诏院,又东,史馆。”两书的记载并不一致,然《唐会要》卷六三《史馆移置》却载:

武德初,因隋旧制,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闰十二月,移史馆于门下省北,宰相监修,自是著作局始罢此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开元十五年三月一日,宰臣李林甫监史馆。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宜其附近,史官、谏议大夫尹愔,遂奏移于中书省北。其地本尚药局内药院。

武德、贞观时,史馆在太极宫,不在本书论述范围之内。然这里说置史馆于大明宫门下省南,与上述诸书记载不同。

另据《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载:

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及大明官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馆门外东西有枣树七十四株,无杂树。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右相李林甫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官具附近,史官尹愔奏移史馆于中书省北,以旧尚药院充馆也。《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二》载:

贞观二年,置史馆于门下省,以他官兼领,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馆称,以宰相莅修撰。又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修五代史。开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监修国史,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史官记事隶门下省,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

《新唐书》的这一段话最为简略,没有提到在大明宫内置史馆的情况,不过也提到了史官尹愔奏徙史馆之事,即将其移于中书省附近,只是具体方位不清,且时间与上引诸书不同。其所说的贞观二年与诸书不同,可以肯定是错误的。至于开元二十年,亦误。据《新唐书·宰相表中》载,李林甫开元二十二年初拜相,时张九龄为首相。开元二十四年,李林甫为中书令,成为首相,故其监修国史只能在开元二十五年。故上引《唐会要》、《新唐书》皆有误,而《旧唐书》的记载是可靠的。

《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总序》亦载:

(贞观)三年,别置史馆于禁中,专掌国史,以他官兼领,卑品有才亦以直馆,命宰臣监修,隶门下省,著作局始罢领史职。是年,又于中书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明皇开元二十五年,移史馆于中书省北,以其地切枢密,记事附近也。

《长安志》卷四《太极宫》载:

史馆在门下省北,贞观三年,置秘书内省,以修五代史,又置史馆,以编国史。寻废秘书内省。

《类编长安志》卷三《馆》载:

东史馆:开元二十五年,李林甫奏移于中书省北,以旧尚药院充馆。

所谓东史馆,即东内史馆之意。上引这些史籍均载,史馆在太极宫时,位于门下省北,置于大明宫时在门下省南,开元二十五年,又移于中书省北的尚药局内药院。这种变化实际上是史馆隶属关系变化的一种反映,修史之职原在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629)以宰相监修国史,自然将其隶属于门下省,当时由于门下省掌封驳之职,故地位在中书省之上。随着中书省地位的不断提高,不仅将政事堂从门下省移到中书省,监修国史亦多由中书令兼任,故李林甫又将其移至中书省北,实际上隶属于中书省。《唐六典》就将史馆记载在中书省下,也证明其隶属于中书省。既然如此,其机构自然应在中书省附近,就如同弘文馆隶属于门下省,而位于其附近一样。大明宫中书省北为殿中内省,其中包括尚药局,史馆所占之地仅为尚药局所属的药院之地。这一记载与殿中内省在大明宫中的方位完全相符,应该是十分可靠的。且《旧唐书》、《唐会要》多本之唐朝的国史、实录,因此其史料价值是比较高的。

《长安志》、《唐两京城坊考》等书所记史馆在大明宫中的方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唐后期史馆的位置又一次发生过迁移,另一种则是其所记有误。关于前一种情况,不见于史籍记载,故可能性不大。唯一的可能就是后一种情况。将史馆在大明宫中的方位记在弘文馆以东,最早出现在宋敏求所撰的《长安志》一书中,而此书错讹颇多,并不仅此一例,目前又没有更好的版本。至于徐松之书的记述则是本于《阁本大明宫图》,此图将史馆方位标绘在待诏院以东,少阳院之西南。而徐松之书则曰:“日华门外门下省,其东弘文馆,又东,待诏院,又东,史馆,史馆北为少阳院。”与《阁本大明宫图》亦小有差异。程大昌的《雍录》没有记载大明宫史馆的方位。这几种有关大明宫的地理类典籍记载歧义如此之大,自然不能盲目相信,而传统史籍的记载却出奇地一致,故可靠性很大。至于史馆制度及其职能,学界已有不少研究,就不再详述了。

注释:

①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唐长安大明宫》,载《唐大明宫遗址考古发现与研究》,文物出版社,2007第39页。浴堂殿考古实测数据录之于杨鸿勋:《大明宫》,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23页。不过杨鸿勋认为浴堂殿位于紫宸殿之西北,则误矣。

②李向菲:《唐大明宫浴堂殿方位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4辑,第52页。此文认为浴堂殿在金銮殿西,东翰林院北。可备一说。

③《新唐书》卷八二载《庄恪太子永传》:“诏太子还少阳院,以中人护视。”中华书局,1975年,第3633页。

④《资治通鉴》卷第一二四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十一月载:“其夜,呼晔置客省。”胡注曰:“客省,凡四方之客入见者居之,属典客令。”中华书局,1956年,第3918页。

⑤《北史》卷七一《隋宗室诸王传》:“初,文帝以开皇三年四月庚午,梦神自天而降,云是天神将生降。寤,召纳言苏威以告之。及闻萧妃在并州有娠,迎置大兴宫之客省。明年正月戊辰而生昭,养于宫中,号大曹主。”中华书局,1974年,第2473-2474页。

⑥2002年7月,在西安东郊史家湾一座唐墓中出土了一方题名为《唐故河东监军使银青光禄大夫守左监门卫将军上柱国彭城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赐紫金鱼袋刘公(中礼)墓志铭并序》的宦官墓志(以下简称《刘中礼墓志铭》),现收藏于碑林博物馆。以下凡引此志文字,均见于此,不再另外出注。

[1](清)徐松.唐两京城坊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宋)王溥.唐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五代)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宋)欧阳修,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宋)王钦若.册府元龟[M].北京:中华书局,1960.

[6](宋)洪遵.翰苑群书[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7](宋)李昉.文苑英华[M].北京:中华书局,1966.

[8](宋)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9]辛德勇.隋唐两京丛考[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

[10]董春林.唐代少阳院小考[J].华夏文化,2009,(1).

[11](日)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12]陆心源.唐文拾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13]吴丽娱.论论晚唐五代的客将、客司与客省[J].中国史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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