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2014-12-03范志凯
财会通讯 2014年7期
关键词:企业
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问:当前,随着互联网、企业内部网等电子购物交易方式的不断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
网上交易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对外贸易方式。请问,我公司准备在自贸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手续应如何办理?此类业务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吗?当前在电子商务实务操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有待完善?
裕达互联有限公司 范志凯
答: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网上交易是对外贸易发展的一种新方式,它与传统的外贸出口相比,有着单证金额小、出口数量少的特点。当前,随着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等跨境出口电子交易方式的不断拓展,相关服务项目已由传统的商业活动走向了“私人订制”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服务。这对我国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品牌竞争力,实现外贸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此,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执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以下简称退免税)。从某种意义上讲,跨境网上“私人订制”的出口货物让网民真正体验到了退免税的优越性。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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