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龙与倪征:浮沉的职业生涯
2014-11-24郝铁川
世纪 2014年6期
郝铁川



倪征推荐杨兆龙任
东吴法学院院长
1950年,担任东吴法学院院长24年之久的盛振为被免职后,有人推荐时任该院教务长兼法律系主任倪征来担任此职,但倪征婉辞而积极推荐杨兆龙。倪征在《淡泊从容莅海牙》一书中说:“杨兆龙学业高超,且擅长行政。那时我推荐他任院长,获得全体教师赞同。”倪征何以推荐杨兆龙?他对杨为何了解?
倪征(1906—2003),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法学家。1906年,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苏州吴江)。1928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苏州东吴大学的一个分部),获法学士学位。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30—1931年,任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荣誉研究员。1931—1945年,先后在上海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持志大学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比较民法、法理学等课程。1946—1948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参加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等甲级战犯提出了控诉。1948—1954年,任上海东吴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49年上海解放后,兼任该校教务长。1954—1956年 ,任同济大学图书馆主任兼俄语教师。1956—1981年,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和条约法律司法律顾问。1981年,在联合国第36届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其后也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可以说,倪征是与中国20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
倪征和杨兆龙有两层关系。第一,他们是学兄和学弟。两人都毕业于东吴法学院,杨兆龙1927年毕业,早于倪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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