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当”到“权益”
2014-11-22刘清平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语义
从元价值学的语义分析视角看,“正当”(the right)与“权益”(a right或rights)都起源于“对”(right),并且围绕着“可接受性”的核心语义形成了哲理内涵方面的绵延演变:正当主要在诸善冲突中具有防止任何不可接受之恶的基本功能,权益主要在人际冲突中具有防止来自他人的不可接受伤害的基本功能。理解这两个概念的逻辑关联,对于我们在政治哲学领域里考察包括“人权”(human rights)在内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善;正当;权益;可接受性;人际伤害
D002A008806
在英文里,作为名词的“正当”(the right)与“权益”(a right或rights)都直接起源于作为形容词的“对”(right);但奇怪的是,西方学界迄今为止很少从这种显而易见的语义关联入手,深入探究它们在哲理内涵上的绵延演变。本文试图从元价值学以及元伦理学的视角出发,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 “正当”在于防止不可接受之恶
所谓“元伦理学”是20世纪初叶在西方兴起的一门与“规范伦理学”相对而言的学科,两者间的区分集中体现在:规范伦理学主要讨论“哪些东西或行为是‘善或‘正当的”、“你在这样那样的情况下可以或应当怎样做”的具体道德规范问题,元伦理学主要讨论“‘善或‘正当这些伦理概念是什么意思”、“人们怎样理解和运用它们”的抽象语义逻辑问题。[1]710本文在接受这种区分的基础上,将其进一步扩展到所有的价值领域,从而把“元价值学”与“规范价值学”也以类似的方式区分开来。这样做的理由在于:人们不仅在道德领域内,而且在信仰、实利、认知、炫美等非道德领域内,都会运用“善”和“正当”的价值概念,做出“好不好”或“对不对”的价值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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