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存留养亲”制度价值理念对当下酌定量刑情节的可采性
2014-11-19黄相海
卷宗 2014年10期
黄相海
摘 要:从“存留养亲”制度的价值理念的角度,研究对酌定量刑情节的可借鉴之处。阐述“存留养亲”制度理念具有对保障养老、解决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继承传统优秀民族法律文化和提高民族凝聚力以及增强特殊预防效果问题的意义,同时否定对“存留养亲”理念价值“不平等性”的不够全面的理解,最终论述借鉴“存留养亲”制度价值理念来构建酌定量刑情节的设想: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过失犯罪的犯罪人由于负有监护、抚养、扶养、赡养责任的长辈、晚辈直系亲属,因犯罪人入狱,没有明确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形下,同时犯罪人有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较低的可以在基准刑百分之十以下减少刑罚。
关键词:存留养亲;酌定量刑情节;量刑规范化改革
1 量刑规范化改革下酌定量刑情节研究的意义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法律对酌定量刑情节规定的不明确,就势必促使学者们对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所规定的酌定的量刑情节,只是对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的列举,还有有待研究和实践考察的空白,本文旨在对“存留养亲”制度价值理念的分析,探析酌定量刑情节可对之借鉴。对于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和实践理论补充,必定会巩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基础,且更加细致入微和全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焦点热点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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