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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永三考

2014-11-14薛瑞生

中国韵文学刊 2014年1期

薛瑞生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新世纪伊始的头十年间,柳永研究成果竟出现了井喷之势。“柳永热”的出现当然是好事,但也潜伏着危机,这就是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的脱节与不平衡。而这种脱节与不平衡,有可能将柳永研究导入歧途。即使是实证研究,因所见资料不同或对资料的理解不同,也存在各种歧见。这些歧见的存在,又直接影响着理论研究。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就是实证研究中的三种歧见。

一 柳永少年时是否随父到过扬州?

对柳永少年时期事迹的探讨,是近年来柳永研究向纵深发展的表现之一。而少年柳永是否到过扬州,也成了研究者的热门话题。刘天文《柳永年谱稿》就认为太宗淳化五年(994),“柳宜(薛按:柳永之父)以赞善大夫调扬州。永偕往”,至道三年(997)秋后,柳永则随叔同行回老家省视祖母。至真宗景德三年(1006),永父柳宜已迁升工部侍郎,或已离开扬州去汴京。此论一出,在青年学者中尤其是在文化界的“柳永热”中影响很大,有探讨辨清的必要。

在探讨之前,先须对宋代官制有关规定与磨勘制度做一简要说明,因为刘《谱》引用王禹偁诗文中提到的柳宜官职与时间是否准确,都与官制与磨勘有关。宋代官制,诚如《宋史·职官志一》所说:“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也就是说宋代的“官”,略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工资级别,不厘事务;差遣才是有职有权的职事官;至于“职”即加官,也称贴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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