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票期权激励下的风险报酬
2014-11-13刘蕾吴宏伟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4年2期
刘蕾 吴宏伟
摘要:从数学方面推证传统的经营者薪酬激励形式,难以使经营者达到在风险项目投资时投资报酬与投资风险的对称性,又总是呈现为投资报酬小于投资风险,以致于经营者大多放弃或不积极地进行风险投资。而实施包含股票期权激励形式在内的新的经营者薪酬激励形式可以大幅提高经营者在风险投资后的投资报酬,并使得经营者得到的风险投资收益与承担的风险相对称,进而提升经营者进行风险投资的动机,激励经营者选择风险投资行为,实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赢”。
关键词:股票期权;风险规避因子;公允价格;风险报酬;风险投资;薪酬激励;维持决策;创新投资决策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2-0083-06
一、数学推证的假设条件
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是在一系列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得出的理论结果。这些假设可以称为“股票期权激励理想组合假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假设企业经营者(经理人,下同)要做是否引进重大新项目进行创新投资的决策,且只有两种决策倾向:一是不引进项目、不进行风险投资的决策,即维持型决策;二是引进项目、进行新的风险投资决策,即创新型决策。
2. 假设经营者是理性的经济人,即经营者经济行为的动机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 假设经营者两种决策的预期结果是:若引进新项目进行投资,能为企业带来高效益但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较高;若不引进新项目进行投资,即维持原生产模式,则短期内能为公司盈利,长期则不确定,且投资数额小,投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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