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
2014-11-11
瞭望东方周刊 2014年42期
四中全会的制度红利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开宗明义,提出“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如果说,三中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释放社会活力,那么四中全会的主旨无疑是通过依法治国,为更理想的社会秩序而努力。
为此,公报在结尾处号召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最高信仰”
马光远(经济学者、北京市政协委员)
我国自1992年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改革的根本目标以来,与市场经济对应的法律体系也逐渐建立和完善。
然而,由于法治理念滞后和长期以来漠视法治的传统,与30多年来经济建设的成就相比,法治建设仍然面临很多欠缺,经济发展和法律秩序之间并没有形成和谐共生局面,法律还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法治还没有成为社会的最高规则和最高信仰,既不能保证产权的安全,也无法保证交易秩序的健康。
当下中国市场经济的很多问题,如分配不公、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等,根子恰恰出在法治上——经济快速发展时,由于法治缺失导致利益分配失衡,再加上政府拥有的资源日益庞大,使得某些利益集团通过一定的途径在某种程度上控制政策。
真正的法治不仅可以确保市场经济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且可以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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