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督
2014-11-07饶云清张海波
银行家 2014年8期
饶云清 张海波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个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体系基础上的复杂系统。各个市场参与主体通过交易,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信用关系。从信用的角度来看,为了实现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构建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而且还需要构建高效的保障体系。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核心,地方政府信用又是其中关键的内容。它不仅关系到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而且也是建设信用政府的基础。针对我国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信用风险,有必要加强管理和外部监督。
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管理
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据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该地方政府依据合同约定,在未来偿还其直接、显性商业性金融债务的意愿和能力进行的评估。这一结果反映的是作为债务人的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违约的相对可能性。借助国家信用评级的方法,以及国家信用分析的逻辑和框架,我们认为,通过对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和金融实力等要素的分析,可以对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水平作出综合性的评价,并为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指导。
从中长期来看,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管理应围绕着综合体制实力展开。综合体制包含着社会管理能力、经济实力和金融实力等基础要素。根据国家信用评级理论及信用分析框架,地方政府的财富创造力是债务偿还能力的基础,地方经济增长的能力依赖于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能力,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以及该地区金融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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