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生理论的畲族村落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调发展思考
2014-11-02陈培磊苏玉卿
台湾农业探索 2014年1期
陈培磊,苏玉卿
(1.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2.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1 共生理论的涵义
“共生”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最早源于生物学,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于1897年首先提出,是指不同生物种属按某种物质联系而生活在一起,是生物在长期进化过程中,逐渐与其他生物走向联合,共同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互相依赖,各能获得一定利益的一种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生物界的这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同样也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领域中。1998年,我国学者袁纯清将共生概念及相关理论向社会科学拓展,提出了共生的本质内涵,即共同进化、共同适应、共同发展是共生的深刻本质,组织之间的这种相互依存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能使组织向更有生命力的方向演化,是促进组织内部创新和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动力。共生的三大要素分别是: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是形成生物共生的基本物质条件。共生模式即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相互结合的形式,它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产生和发展的。
2 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共生关系与协调发展机制
2.1 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共生关系
在乡村旅游共生体中,乡村区域内任何农业生产单位、乡村旅游点都是共生单元。根据共生理论,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共生关系的形成,要满足三个必要条件:一是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两个候选共生单元之间至少具有一组质参量兼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