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社会企业发展模式探析
2014-10-31王江雪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29期
20世纪80年代,社会企业作为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在欧美广为流行。近年来,我国也开始以提倡社会企业家精神、社会企业孵化,或者以研究论坛等形式悄然兴起。国内理论界对社会企业的理解虽众说不一,但总体都认为,现代意义的社会企业应该具备以下特征,即以社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商业模式借助市场力量开展企业活动、以利润主要或者全部投入到社会公益项目实施公司运营、以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决策权作为公司治理模式。基于社会企业的上述特征,目前国内存在的主要模式如下:
一、新型的社会福利企业
新型社会福利企业具有特定内涵,专指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盲、聋、哑、残人员就业的特殊经济组织(企业)。是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创办的福利企业实施市场转型基础上,并经历数次政策调整后,形成的一种典型社会企业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福利企业相比,作为新型社会企业呈现出诸多特性: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包括政府、集体、企业、社会、街道和个人在内的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兴办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二是实施企业利润全体成员共享机制。企业在剔除按照一定税种、税率上缴的税负以外,在必要的生产基金提留后,结余的利润作为集体福利资金,全部用于满足职工生存、发展与福利性支出;三是遵循企业化管理模式。企业是这类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投资者将商业化运营创造的经济收益反哺公益项目,最终实现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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