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政府的责任在哪
2014-10-27原松华
决策探索 2014年18期
原松华
在经历了“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近10年争论之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使国企改革图景清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总结了国内外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来管理国有资本,这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理念的一个重大改变。”8月23日,在“国企改革进行时:共识与务实”财经智库沙龙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表示,国有资产以管资本为主不是国有资本功能的缩小和弱化,而是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管资产只能是管人管事管资产,而管资本可以放大其功能,通过参股控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管资本为主
——有利于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促进经济的产业升级
作为国企改革的实践者和设计者,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陈清泰在国企陷入舆论漩涡时就站出来呼吁,国企改革关键是要使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企业制度创新进一步要做的是使国家所有者转变为股东,将“顶层国有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这两方面的改革聚焦到一个点上,即必须使国有资产“资本化”,使国有资本具有“亲市场性”。
所谓资本化,是指国家拥有的国有资产要由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转变成可以用财务语言清晰界定、计量,并具有良好流动性、可进入市场运作的具有公共性的资本,意味着国家从拥有、管理和控制国有企业转向通过委托专业的持股机构运作国有资本。例如,汇金公司2003年成立,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国有金融出资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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