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低收入农户为重点打好促农增收持久战
2014-10-24蒋伟峰
中国扶贫 2014年15期
蒋伟峰
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农村工作的永恒主题。2013年,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106元,连续29年保持全国省区之首,正如省委书记夏宝龙所说,“这是浙江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一个重要标志”。“百姓增收”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守的三条底线之一,保持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收入的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创造美好生活”至关重要。
深刻认识形势 咬定目标不放松
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促进农民增收的8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完成这样的目标,在增收导向上要做到“持续”、“普遍”、“较快”。所谓“持续”,就是尽可能避免一年过快、一年过慢,避免农民收入年度增幅的明显波动;所谓“普遍”,就是尽可能实现不同群体农民都能增收,纯农户、低收入农户也不能例外;所谓“较快”,就是必须保持每年实际增长7.2%以上,并尽可能实现“三个高于”,即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平均增幅。
做到以上三点,必须面对当前农民增收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深刻分析面临的新形势。
一是增速放缓。2013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名义增幅和实际增幅分别比上年回落0.6和0.7个百分点,连续第三年回落,名义增幅(10.7%)低于全国平均增幅(12.4%)和江苏(11.4%)等东部有关省份的增幅。2014年一季度,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95元,绝对值位居全国第二位,但10.8%的增幅却是全国倒数第五,低于江苏、福建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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