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护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考
2014-10-22邹小燕
艺术科技 2014年10期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而非“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濒临失传,本文从可行性分析、具体实施方案、效果预测等几个方面论证公安“地花鼓”可以通过引入高校舞蹈课堂加以保存,以期非“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传承。
关键词:非“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安“地花鼓”;高校舞蹈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而类似于公安“地花鼓”的非“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处境尴尬。
1 公安“地花鼓”溯源
公安“地花鼓”是流传于公安县的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形式,最初仅限于春节等传统佳节时与大闹花灯活动穿插进行,后以载歌载舞的形式走村窜巷进行表演。据老艺人介绍,公安“地花鼓”起源于唐代,当时类似于街头卖艺的艺术样式,多为两人表演,一旦一丑(扮成一对情人或一对夫妻),旦角在古代是男扮女装,后来才发展为男扮男,女扮女,也有几男几女相互对跳。例如,四人花鼓、六人花鼓、八人花鼓等,男女成双,表演时丑执折扇,旦执绸巾和扇子,主要展现打情骂俏。
到了现代,公安“地花鼓”表演的内容大多与劳动和爱情生活相关,最常用的曲调是“郎望妹来,妹望郎”。民间流传的原生态的公安“地花鼓”带有较多的色情成分,再加上太过原始的东西,往往其审美价值不高,考虑到社会道德的约束以及观众的审美需求,20世纪50、60年代,一些文艺工作者将当时濒临失传的公安“地花鼓”进行了加工整理提炼后搬上了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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