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下空间规划与管理的建议
2014-10-21朱建民孔德臣孙林峰马连喜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4年25期
朱建民 孔德臣 孙林峰 马连喜
一、我国地下空间规划与管理的现状
“地下空间”,是指地球表面以下土层或岩层中天然形成或经人工开发而成的空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则称为“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是人类潜在的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其利用的主要形式包括地下人防工程、商业建筑、交通设施、储存建筑、各类管网,以及防护、交通和商业的综合体等。
地下空间作为一种新型土地资源,在城市开发和建设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人均GDP在2000~3000美元之间,地下空间将具备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条件和实力,201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了6000美元,已经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高速发展期。资料显示,到2010年我国已建成地铁480公里,预计到2020年总里程达到6200公里;到2011年,仅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四类市政地下管网总长度就已超过148万公里;北京市现有地下空间面积已达3000万平方米,上海更是达到了4000万平方米,各大城市已经着手开始规划和建设地下综合体工程。目前,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规模和发展速度已居世界同类城市的先进前列,已经成为世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大国。
在国家层面,对这一新型国土资源重视不够,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政策体系不完善,宏观层面的规划及管理指导不深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8号发布,2001年11月20日修正),作为部门行政法规,法律约束性不强且未涉及地下空间权属划分,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