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丹尼尔·布尔斯廷的“假事件”及“传媒假事件”现象
2014-10-21熊唯唯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4年10期
熊唯唯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论丹尼尔·布尔斯廷的“假事件”及“传媒假事件”现象
熊唯唯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本文在丹尼尔·布尔斯廷提出的“假事件”概念的基础上,展开对全媒体时代之下的“传媒假事件”进行论述,“传媒假事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消息源与报道者重合、隐藏的动机、导演事件、事件媒介化、暧昧的真实。最大限度地接近新闻真实、报道新闻真实以及永远捍卫新闻真实是媒体和新闻记者不变的职责,也是永远要坚持的职业理念和精神。
新闻;传媒假事件;职业理念
新闻真实是事件的真相,然而真相不会在任何情况下客观地呈现。如果把真实看作一个持续的过程,那么此过程是复杂的,亦或是有时候出现相互矛盾的状态。寻找事件的真相,往往是一场对话,因为具体新闻的真实,只能表现为一个认识过程。事件的真相本身在发展,人脑意识对事实的主观认识也在发展,认识到何种程度,关于事实的认识才能真实到何种程度。因而,“新闻真实”所要求的准确,是一个求真的过程,需要传媒与受众、事件源和记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提出“假事件”一词,他将“假事件”界定为经过设计而刻意制造出来的新闻。
一、在全媒体时代假新闻的信息量呈多样化趋势
全媒体时代,信息获取的渠道是全方位的。这对于传统媒介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因为我们既可以从中获取更丰富而及时的新闻信息,也可能遭遇更多的虚假信息源。……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