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古代治懒官
2014-10-21高荣伟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10期
高荣伟
如今,人们常常感叹懒官太多,其实,古代懒官也不少。正因如此,历代王朝都极为重视“治懒庸”。
古人“治懒庸”,首先从“迟到早退”抓起。唐玄宗时,官员的迟到早退与其俸禄相挂钩,且非常严厉——“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到唐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唐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
唐朝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若是在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再说因“缺勤被撤职”的例子。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被革职留任,由此失去外放的机会。
对于整治懒官懒政,古代还流行“打屁股”,即廷杖。廷杖,就是在朝廷上对懒政者行杖责罚。此举最早始于东汉,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朝时成为一种制度。《大明律·吏律》规定,缺勤一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三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官员赴任过限期,无故不朝参、不办公,一日笞十,罪止杖80(板)。
廷杖用的器具一般是由栗木制成,击人的一端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还有倒钩。一棒击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扯,尖利的倒钩就会从受刑人的身体上连皮带肉地撕下一大块来。如果行刑人不手下留情,不用说100大板,就是二十几下,受刑人的皮肉也会被撕得一片稀烂。而且,执刑过程中,每打五杖即换人执行,以保证廷杖的实施效果。几十杖之后,受刑者的臀部和腿部就会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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