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
2014-10-20
航运交易公报 2014年39期
9月25日,《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分8个方面、共47条,重点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等。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已发展成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
《指导意见》推出的同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规划》)也同时发布。
《规划》提出了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成畅通的黄金水道,形成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龙头、长江干线为骨干、干支流网络衔接、集疏运体系完善的长江黄金水道,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建成高效的铁路网络,形成以沿江、沪昆高速铁路为骨架的快速铁路网和以沿江、衢(州)丽(江)、沪昆铁路为骨架的普通铁路网;建成便捷的公路网络,形成以沪蓉、沪渝、沪昆、杭瑞高速公路为骨架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覆盖所有县城的普通国道网,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成发达的航空网络,形成以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和重庆、成都、昆明、贵阳、长沙、武汉、南京、杭州等区域航空枢纽为核心的民用航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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