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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中国法官文化的构建

2014-09-29陈婷婷

关键词:对策功能

陈婷婷

摘 要:我们的社会正处于一个过渡时期,正从人治过渡到法治社会,在这个过渡时期,培育法官文化,更广泛和更深刻地了解司法职业的特殊性和法官文化培养的重要性,对司法改革尤为重要。在我国,要实现正义,构建法官文化是非常重要的和必要的。法官文化的构建,有助于实现司法制度变迁,会给社会带来价值方面的影响,从而促进司法文明的实现。

关键词:法官文化;功能;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7-0057-02

一、法官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文化这一概念所包含的意义非常广泛,有史以来,很多学者都想给它下一个定义,而对于这一概念,大家见仁见智,都有自己的见解,但是却无法得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就文化的分类上,标准不同就有不同的分类,而其中一个分类就是从职业方面,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职业都有自己的文化。那么,法官作为一个职业,理所当然地就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笔者认为,法官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官文化是指在司法活动过程中对法官行为有重要影响甚至起到决定作用的一系列文化要素,如司法意识、理念、规则、仪式和法治思想等,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方面主要是指司法仪式、制度建设方面等,如服饰、语言、法官制度等;精神方面主要包括法官的价值观、文化素质、思维方式和个人素养等。狭义的法官文化主要是指精神方面。笔者倾向于广义的界定。

法官文化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法律专业性。由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必须是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特殊人才,他们不但要经过专业的教育和训练,还要通过大量的实践积累处理案件的技巧和经验。第二,人文性。法官文化,顾名思义,是以法官这一特殊的职业人为中心的文化,其核心就是要重视法官的价值,最根本的是实现法官的价值。第三,系统性。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法官文化也不列外,它与法院文化密切相连,受社会的影响,同时又会对社会产生影响。第四,实践性。法官文化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基于社会的需要产生的;而反过来,法官文化的构建又会对社会、对人类生活产生密切的影响。

二、法官文化的功能和意义

第一,对法律本身的影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根据自有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和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做出解释,然后才能做出裁判,逐步就产生了司法解释。而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于法律的完善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解释同样具有司法效力。法律由于其自身的滞后性,即使再完备也会有漏洞,这是就凸显出司法解释的重要性了。由此看来,法官文化对司法解释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影响,相应的也就对法律制度的完善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第二,对法官审判行为和法律执行的影响与作用。法官处于案件审理的第一线,作为案件的直接审判者,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对法律的价值取向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案件的审判造成影响。如果该法官秉持的是公正、合法、平等的审判,那么审判结果必然会得到认可,使执法机关的合法的执法行为有很好的保障,从而提高执法质量,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但反之,如果判决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就会激化社会矛盾,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更加严重,并会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救济的失望,从而无法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第三,对法治意识、法律信仰的影响。法官的审判行为不是孤立的,任何一个判决结果都会对社会造成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为法官的行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周围其他法官、干警、诉讼参与人等。如果这名法官是公正廉洁的,那么通过案件的审理,通过与当事人的互动产生对社会的影响,从而起到教化社会大众的作用。通过法官文化的教化影响,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使人们相信法律,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从而最终建成法治社会。

第四,对彰显司法文明的影响。我们都知道,意识对于行为有深刻的影响,那么法官的道德素养对于审判行为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法官形成了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行为文化,那么我们离司法文明就更进一步了。通过法官的积极引导和导向作用,有助于在当今社会形成良好的司法风气,从而有助于彰显司法文明、构建法治社会。

三、新时期法官文化的构建思路

人的意识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法官文化也是如此,它自法官一任职就开始产生、形成并逐步发展,一旦成型也很难改变。而法官文化又对整个社会有很大的影响,为了构建完善而积极有效的法官文化,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构建法官仪式文化

法官仪式文化是法官精神文化的外在表现,虽然是很表层的部分,却能够体现法官精神文化的实质。

1.物质形式方面,如服饰、器具、建筑物等。法官的统一制服象征着司法的权威,这一特定的服饰、配饰使法官与其他人区分开来,法官制服代表的是看得见的法律,象征着司法独特的价值。统一的服饰能够帮助维护司法机构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独立性,能够在情感上震慑一些藐视和破坏司法独立的人,可给那些觊觎侵害或扭曲司法权行使的人以司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印象。除了制服,在器物方面,司法仪式中最具符号象征性的是法官使用的法槌。法槌在整个司法权运行过程中体现了程序化,是司法进程的重要标志,它被赋予了神圣性、权威性与秩序性的意义。除此之外,在法庭布局方面,悬挂的国徽占据空间的最高位置,体现国家司法权崇高的尊严。这种政治性的隐喻能够让法官产生忠于国家权力的责任感,也督促法官做出公正、中立的裁决。

2.行为规范方面。我国对法官的庭审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详细规定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行为规范。神圣、庄严的法庭气氛需要法庭仪式规则来保障,这不仅是为了保证庭审有序、顺利地进行,也是为了保证法官裁判的中立、公正,更重要的是为了营造神圣、肃穆的庭审氛围。

(二)提升法官精神文化

1.构建全面的知识结构。法官作为一特殊职业,身处审判第一线,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们必须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必须是精通法律的专门人才。首先,法官应该精通法律和有关法律的知识,对法制史、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等有正确的理解。除此之外,法官还应熟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这样才能从整个社会的整体上把握法律,高屋建瓴地进行审判,而不会一叶障目,造成审判结果的偏颇。其次,法官要通过实践积累丰富的经验。法官对案件的判决不能是闭门造车,不能只依靠学来的法学知识进行案件处理,而是要通过大量的实践、大量的司法活动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司法工作。再次,法官应该培养自有的审判技术。这其中包括敏锐的判断力和独特的思维能力,还包括裁判实践中的一些技巧。而这些是法官自己通过实践工作慢慢养成和积累起来的,无法通过书本或面传身教获得,必须要法官自己去领悟、去积累、去养成。

2.培养高尚的职业伦理。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都有自己的从业资格,也都有自己的行业道德伦理,法官这一行业也不例外。而法官又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应该有比其他行业更高的道德伦理标准。这一标准时时刻刻提醒着法官的行为,只有树立高尚的职业伦理道德并严格遵守之,才能指导法官更好地行使司法权,最终实现社会正义和公平。

3.培养正确的法官情商。在培养法官的综合素质过程中,往往侧重培养法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而忽视法官的情商培养。法官作为整个社会的成员之一,必然会有七情六欲,让法官完全脱离情感因素对法律照本宣科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就应当培养法官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克服情感偏见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正司法。

(三)完善法官制度文化

1.建立规范的法官选任制度。法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司法公正实现,如果法官素质不高,滥用职权,必然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在法官选任上就应该执行严格的标准。同时根据选任级别和程序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标准,以适应不同的需要。通过规范的法官选任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法官的进入门槛,还能督促法官在日常工作中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促进法官的自我养成。

2.建立职业化的法官管理制度。首先,完善法官考核制度。应建立与法官奖惩息息相关的制度,考核制度要包括职业品性要素和职业能力要素,职业品性要素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审判作风、道德修养等,职业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办案质量和效率、庭审能力、文书写作能力、调研指导能力等。其次,建立法官奖惩制度。法官受到奖励,其工作积极性就会得到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也会提升。相反的,如果法官的行为不当,就会受到惩戒,同时还能对其他法官起到警示作用,提醒他们要注意提升自己的素养。最后,建立法官继续教育制度。现代社会日新月异,每一分钟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如果法官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必然会被社会淘汰,所以法官也要通过继续教育培训而补充新的知识。继续教育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定期组织法官进行集体学习和培训,也可以不定期地针对某些突出案件开展即时讨论等,当然还要鼓励法官自学,提高司法能力。

3.建立完善的法官保障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法院往往成为矛盾的中心,我国《法官法》虽然规定了法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却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所以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官保障制度,要逐步提高法官的待遇,这样不仅有助于增加这一职业的吸引力,还能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

总之,当前中国的法官文化有一定的缺乏,司法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就是构建合理的法官文化,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法律的价值,实现公正司法,才能促进司法文明的实现,最终使我国尽快建成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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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胡楚周.构建当代中国法官文化的法理思考[D].湖南师范大学,2003.

〔2〕饶文平.知识产权文化探析[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4).

〔3〕郎佩娟.司法改革中的法官队伍与法官文化建设[J].中国行政管理,2009(6).

〔4〕王菁.教育公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J].教育教学论坛,2012(35).

〔5〕廖奕.论法官文化与司法公正的实现[J].东南学术,2000(3).

〔6〕黎国智.法治国家与法官文化[J].现代法学,1998(6).

〔7〕樊崇义.法律知识结构应该是法官文化要素的核心[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

(责任编辑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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