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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学术不端之行为

2014-09-22夏明曦

新会计 2014年7期

夏明曦

学术不端行为在期刊投稿中层出不穷。教育部2009年《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列举有七种应予严肃处理的行为: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中国知网的《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2012年12月28日)归纳为三类: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并给出了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刊“CNKI科研诚信管理系统研究中心”的相关政策法规)。

分析《新会计》2013年来稿,抄袭和一稿多投的情况最为普遍。文字重合率在20%以上的占了全部来稿的33.87%,其中重合率超过50%的接近全部来稿十分之一,查重系统提示为整体剽窃的达54篇,还有24篇被提示为剽窃观点;上述都已剔除了与法规文件的重合。属于一稿多投的竟占了全部来稿的22.79%,其中的24%还兼有较高的重合率。来稿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还有许多情况,就我所接触,以下十类应引起重视。

一诫抄袭剽窃。尊重原创,反对抄袭、剽窃是写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剽窃他人观点的做法,以及为反重查出来而作文字“技术处理”的改写,则隐蔽性更大,但其中大部分无法躲过系统的智能检测;难以查出的还有剽窃别人的图或表来用。

二诫一稿多投。有的作者期望一稿多投可提高文章的中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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