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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医师教育背景下医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探索

2014-09-22庞琳曾诚

新校园·中旬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法律教育

庞琳+曾诚

摘 要:在医学院校开设法学课程,讲解法律的内容,培养医学生的法学思维,完善医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懂法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是培养卓越医师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从卓越医师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完善医学生法学课程体系。

关键词:卓越医师;法律教育;法律思维

美国教育家弗莱克斯纳于1910年发表了《弗莱克斯纳报告》,掀起了美国医学教育改革,短短的时间里美国的医学教育改革成绩斐然,迅速发展为世界医学教育的中心。在医药卫生亟需发展的形势驱动下,我国教育部2010年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启动实施“卓越医生培养计划”。卓越医生的基本目标就是高素质的临床应用型人才,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沟通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素质在卓越医生培养中显得尤为重要,法学教育便是卓越医师培养计划中的组成部分。

一、卓越医师法学知识结构调查分析

以医学专业知识为主的多学科、多层次相互联系构成的知识系统为逻辑起点,我们于2014年3月选取了某医学院校的医学生为调研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其法学知识体系有所了解,剖析其薄弱环节,在卓越医师培养的背景下,探索科学的法学教育模式,树立医学生法制观念,以更好地服务社会提供建议。为保证调查的客观性,本次调查选取了包括卓越医师班在内的医学生,共计500余人为调查对象,同时我们还对部分医院的医务人员展开联系紧密的相关调查,以作补充佐证。

本次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医学院校法学课程的设置情况,以及在校医学生学过的主要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有代表性的法律法规条文和具体案例,了解医学生和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医师执业、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治、医疗事故处理、护士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认知;三是结合学校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实际,了解医学生和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医事法律问题及其教学的看法和建议。

通过调查分析,较为客观地反映出目前医学院校的法学教育存在众多问题。一是对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认知度较低,二是疾病、传染病等防控意识较弱,三是对医疗纠纷处理责任承担意识模糊。从调查反馈的信息看,部分卓越医师班的医学生尚未确立清晰、明确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结构薄弱,亟待改善与加强。

二、法学知识结构薄弱的原因探究

1.医学院校法律文化氛围不足。围绕卓越医师“强人文、厚基础、重技能、高素质”的培养目标,医学生应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但是,基于学科特点,医学院校的法学氛围往往不及综合性大学,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多注重学校新闻、学生活动等宣传,对法律知识的普及甚少,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

2.课程设置不尽合理。我国医学院校偏重于对学生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培养,轻视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医学生的法学知识零碎化,对医疗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形成系统的认知。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的学制为五年,卓越医师班的学制也为五年。除去一年的医学实习时间,在有限的四年内完成数十门医学核心课程和人文类的通识教育课程。在几大专业板块不能变动的前提下,只能在狭小的空间中设置法学课程。巨大的学习压力导致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关注不够,基本都将精力分配在医学基础知识的范围内。

3.学科发展不均衡。医学院校在法学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方面,都不如专门的法律类高校。专门的法律类高校或者有法律院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师资队伍学历、知识结构普遍较高,医学院校则不具有这样的实力和优势。另一方面,医学学科的授课教师往往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够理论结合实际,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高校的部分法学教师由于缺乏法学实践,讲授法学理论课程时,生搬法律条文,内容枯燥,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法学教学组织形式单一。这一方面是受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法学课程的课时较少。卫生法学、医患沟通学等针对医学生的特色法律课程没有纳入医学院校必修课范围,某些院校仍然将卫生法律法规定位于选修课,或者不开设此类课程。目前,我国医学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学形式多采用“讲授式”合班教学,以灌输法律法规为主,使学生失去了学习兴趣。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生的法学基础薄弱,较难理解法律逻辑的推理和法律条文的立法背景分析,“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使医学院校的法学教育显得枯燥无味,单纯的法条讲授并不能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卓越医师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与建议

1.营造法学道德教育氛围。法学道德教育氛围可以是立体多维的,医学院校可以在人文课程中加强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和互动,将法学教育和德育教育联系起来,让学生理解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和道德作为社会两大基本规范,指引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要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学校可以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举办法制教育系列讲座,聘请有关专家就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医疗卫生实践中的法律与道德的冲突问题、学生关注的自身问题等进行专题讲座,让学生关注社会,体会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2.优化法学课程建设。根据卓越医师培养计划的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的具体需求对法学课程进行调整。卓越医师除了要掌握一般医学生应学习的通识性法律知识外,还应熟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医疗实践中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懂得处理医患纠纷和医患矛盾。在课程设置上,在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卫生法学”等课程外,可以开设一些选修课,如“医事争议处理法”“医患沟通学”“侵权责任法”等。某些医学院校甚至还开设了法学第二学位的选修,优化了医学与法学之间的知识衔接,使医学生在卓越医师培养背景下,成为拥有法制观念,能够与患方有效沟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由于专业所限,目前我国多数医学院校的法学教师学历、职称结构不尽合理。医学院校的法学课程对法学教师要求较高,特别是医学与法学的桥梁学科“医事法学”,更需要有医学背景的法学教师参与教学。医学院校可以聘请临床医务工作者和法律实践工作者充实法学教师队伍,还可以安排法学教师到医院观摩见习,了解一定的医疗基础知识和诊疗常规。通过这种“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从而不断地提高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采用多种教学形式丰富课堂教学。医学院校在培养卓越医师的法律意识过程中,应探索一条法律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之路,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丰富课堂教学。法学教学中,可采用案例教学为主,尽量选取与医疗卫生行业相关的案例和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学习法律知识,再将所学的知识抽象、固化,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另一方面,可通过“模拟审判”“模拟医疗纠纷调解”等方式,对具体案件进行模拟演练,让学生切实体会到医疗纠纷的解决过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与法律实务部门、卫生实务部门联合建立卫生法学实践平台,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实践教学基地,将法学教室搬进法庭、调解委员会、医院等,使实务部门成为卓越医师法学教育的“第二课堂”。

四、结语

一名卓越医师应当具备精湛的医疗技术,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坚定的社会责任感。在医生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意识与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同等重要。医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仅限于在校学习阶段,而应贯穿于整个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顺应卓越医师教育背景下医学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调整法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才能更好地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正常、良性发展起到助力作用。

参考文献:

[1]贾亮亭,邱伟华.《弗莱克斯纳报告》与美国医学教育认证的起源[J].复旦教育论坛,2012,10(6):93-96.

[2]郑少燕.从医学教育认证探讨医学教学改革[J].医学与社会,2010,23(10):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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