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2014-09-21车德彬
对外经贸 2014年7期
车德彬
(黑龙江省肇州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黑龙江 肇州 16640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劳动力不断转移,一家一户的耕作、种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则弥补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足,解决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改变了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解决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难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1.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农户通过组建合作社,形成一个整体,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一是提高了利益保护能力。由于合作社共同销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成为与中间商和企业主抗衡的力量,增强了农民在农产品贸易中的谈判地位,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保障了农民获得应有的利益。二是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注重促进科技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对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拥有自己的品牌,符合标准的农产品统一采用合作社品牌进行销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新品、优质、名牌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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