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对基金业电商化的影响
2014-09-21邱琦
对外经贸 2014年7期
邱 琦
(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 常州 213004)
一、传统基金业销售模式及电商化尝试
在电子商务介入基金销售前,基金的销售主要通过三个渠道:银行代销、券商代销、基金公司直销。当然还有其他的销售方式,比如投资咨询机构代销,但这种方式还没有具体地大规模开展业务。由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历史原因,银行在基金的销售上占绝对主导地位,在不同年份,银行销售基金的比重在60% ~80%之间浮动,主要原因是银行的网点比较多,掌握着客户群体,并且由于中国国情,令中国的银行信誉几乎等同于国家信誉。而大多数客户对银行代销的产品风险不敏感,使得基金通过银行进行大量销售。
由于电子商务的兴起,在网上直销基金的销售方式出现。在余额宝出现之前,网上销售基金所占的比重只有1%~2%,从投入产出看并不经济,因为建立网上直销平台,和银行建立接口,投入比较大,但销售金额与投入无法匹配。网上直销业务增长也比较缓慢。在余额宝之前,多家机构尝试了电商化销售基金,最终没有一家能够脱颖而出,很大的原因是没有充足用户群。
根据2007年出台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监管层要求代销机构在销售基金时要提供一部分投资者服务,客户要进行投资风险测试,以便将合适的基金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并进行基金和投资者的风险匹配。但银行的销售人员不是专职的基金销售人员,即使能提供附加服务,后面的配备力量依然跟不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