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时期的海洋军事利用与海战法的最新发展
2014-09-21张晏瑲
东方法学 2014年4期
内容摘要:近年来,已有大量的国家实践涉及海洋的军事使用。有必要阐述海洋军事争端的法律限制,并讨论有关海洋军事使用的主要国际法律规定,以及正在发展中的海洋军事利用的原则。和平使用海洋并不意味着禁止所有海洋上军舰和航空器的活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不能被笼统地理解为在海洋只有侵略性的行动是被禁止的。当然,主要海军大国并不认为这些条约会对例行的海军行动产生强制性约束力。海洋的军事使用相当程度上展现了国家在海洋上的实力,而熟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将是迈向海洋强国之路必由之路,我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必须通过有效、合理和公平的法律保障体系实现。
关键词:海洋的军事使用海洋法战争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本文系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涉两岸的海上侵权争端解决机制之研究”(项目编号:IFW12065)、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中国海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2Z45C)、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项目编号:13BZZ062)阶段性研究成果。
前言
海洋的军事使用与海战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以和平使用为目的,而后者则是以终极地武力作为解决纷争的手段。观察我国目前在东海以及南海所面临的难题与挑战,笔者颇有感触。熟悉海洋军事使用的国际法规则,将有助于利用和平手段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以避免擦枪走火,走上战争险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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