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法治(公民)政治智慧
2014-09-21谢晖
东方法学 2014年4期
论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实践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认了“法治中国”的法治建设新目标。建设法治中国,是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总结35年来的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的法治建设目标。它是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于一体的新要求。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有许多重大的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亟待研究和破解。本刊特辟“论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实践”专题笔谈,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能积极投身到法治中国的相关研究课题中来。
法治与法治(公民)政治智慧
内容摘要:如何能创造一种有效的政治统治,并在此统治体系中形成自由秩序体系。根据政治治理方式和政治智慧的关联,可以把人类从古至今的政治智慧分为神学政治智慧、圣贤政治智慧和法治(公民)政治智慧。神学政治智慧和圣贤政治智慧,对于我们这个正在艰难地寻觅法治之路的国家而言,可视为是旧的或者传统的政治智慧。而要推进法治政治智慧的实现需要考虑以下路径:国家必须承认并保障在官方政治智慧之外,还有民间政治智慧,并且要突出民间政治智慧在法治政治中的必要性、优先性。国家必须承认并保障公民利益的获得,是公民自身参与和争取的结果,而不是任何道德的想象共同体恩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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